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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1
《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从破解农村房地困局的角度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从破解农村房地困局的角度论文内容提要:房权与地权的适当分离,是宅基地上成就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基础。从宅基地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维度考察,制度设计者们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转让的种种患得患失心理,实有杞人忧天之虞。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构建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既不失土地的保障功能,又能实现房屋价值,还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必须解决多重问题。关键词:宅基地/建筑物区分所有/房地流转/制度建构Abstract:Theappropriatese
2、parationofbuildingpropertyrightfromlandpropertyrightisthebasisoftheoentbuildingintheapplyingresidentland.Fromtheperspectiveoftheoentbuilding,theofbuildingpropertyrightandlandpropertyright,basedontheoentbuilding,ainthesecurityfunctionofruralland,realizethevalueofthe
3、buildingproperty,andmakethesufficientuseofland.Manyunsolvedproblemsrelatingtotheneshouldbetakenintoconsideration.Keyentbuilding,transferofbuildingpropertyrightandlandproperty,constructionofsystem.引言从物权法立法之初始GB/14576/28320/39838/39927/2942214.html.11王小乔.变革土地制度的时机已经成
4、熟------周其仁详解小产权房里蕴藏的大机会N,南方周末.2007.10.11.12在房与地的关系上,存在着两种立法例:第一种,以德国为代表,认为房屋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德国民法典》第94条:“⑴定着于土地和地面的物特别是建筑物,以及与地面连在一起的土地出产物,属于土地的重要成分。”“承认各套住房的单独所有权是《民法典》中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特殊权利的标的之一般原则的例外。”参见:德曼弗雷德·沃尔夫,吴越、李大雪译《物权法》,第68页;第二种以日本为代表,认为土地和定着物都是独立的不动产。我国台湾的学术界也认为:
5、“在他人土地所有建筑物或其他定着物,为独立的不动产。”参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9页。13杨树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探讨J,国土资源,2005,.freel,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83.16《物权法》几个草案稿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将建造的房屋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必须经过本集体同意。17《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18据一份针对成都部分地区的调查显示,近郊地区农民对房屋流转的
6、敏感度远远高于远郊农民,房屋流转的意愿也强烈得多。参见钟奕勇:《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研究》,四川大学1996年硕士学位论文。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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