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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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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明治以前女性家庭地位探究[日本明治以前女性家庭地位探究] 日本明治以前女性家庭地位探究 一、原始共产制社会 日本历史上有记载的家庭形式的出现,是在绳文时代,绳文时代人们已经开始了农耕生产活动,但是其主业还是狩猎采集活动,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都很贫苦,不可能有大量的事物来进行储备,人与人之间没有贫富差距,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物质资料是这一时期的特征,日本明治以前女性家庭地位探究。也就是所谓的原始共产制社会。 进入到弥生时代,铁器开始使用,铁器进入农耕生产,特别是水稻栽培之后,食物逐渐有了大量的剩余,人
2、们开始用仓库来储存粮食。随着水稻的种植,人们的饮食生活也比绳文时代有了显着的提高,生活富裕的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产生了阶级,生活状态也由原来的迁移生活逐渐向定居生活发展。人们因为种植水稻逐渐定居下来。 根据魏志倭人传的记载这一时期出现了邪马台国以及他的首领卑弥呼。卑弥呼在248年死亡,在卑弥呼死亡之际,建造了大型的坟墓,有100人为其陪葬。 国家的原初形式已经形成,卑弥呼因为神秘的宗教权威,成为了拥有最高权力的国家统治者。在政祭一致的时代,女巫因其具有神秘的巫术能力,其权威不容怀疑。而且,这一时期的人
3、们认为能听懂神灵的话,离神灵最近的人是女性。因此这一时期的女性具有不容怀疑的崇高地位。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增加,以及贫富差距的出现,产生了支配阶级和被支配阶级,同时,私有财产的观念也进入到了人类的社会中,为了将财富、社会地位、权威、权力明确的传给自己的子孙,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开始产生,女性的地位也随着在生产方面男性权力的增大,私有财产观念和与之相伴随的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出现,有原来的"女性是太阳"的时代逐渐开始下降。 二、公家政权时期 大化革新以后,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日本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佛教、佛
4、教经典进入到了日本社会,600年的遣隋使、630年的遣唐使的派遣,受到中国文明的影响,统治阶级的文化生活也丰富起来。儒教中"长幼有序"、"男尊女卑"的思想渗透到了日本的贵族阶级。"夫唱妇随"这样的夫妻生活样态,对日本贵族的夫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大化革新之后,削弱女性社会地位的法令不断出台,648年,公布了孩子的姓氏由母亲一方转换为父亲一方,父亲一方具有财产继承权等法令。701年完成的大宝律令更是加剧这一倾向,体现了中国儒教的男尊女卑的思想。 大化革新期间出现了8代的女性天皇,这是由于当时没有规定天皇
5、的性别,以及由于当时的以父系为主的近亲婚姻。这种天皇家的近亲婚姻,在天皇亲政体制的确立、天皇家排除其他氏族确立"万世一系的皇统"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天皇家的权威确立阶段,没有出现女性的天皇,当时作为新兴势力,藤原氏开始抬头,藤原氏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天皇的天皇或皇太子妃,让其生下孩子,帮助出生的孩子成为天皇。而藤原氏成为拥有绝对权力的外戚。这样的政略结婚,使上层阶级的女性被视为生孩子的工具,同时也象征着其社会地位的削弱。 另一方面,一般的平民老百姓,仍然过着夫妻、亲属等数人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劳动的朴素
6、的生活,历史论文《日本明治以前女性家庭地位探究》(..)。 这样的以共同劳动为单位的多个家庭聚集在一起,就行成了村落,乡里。在给农民分配口分田时,男女被区别对待,女性的口分田明显少于男性,是男性口分田的2/3.但是在平民的家庭中,男女共同从事生产劳动,在家务、养蚕、织布等农耕以外的工作中,女性的贡献比男性的更大。与沦为生孩子工具的贵族阶级的女性相比,平民阶层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要高一些。 三、武家政权时期 随着人口的增加口分田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了,723年的三世一身法,743年的垦田永年私财法颁布以后,
7、庄园急剧增加,古代公家政权陷入了自己破坏自己所建立起的律令制的矛盾之中,无法控制人们的活动。 武士在这个时期逐渐的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不久他们掌握了实际的政治权利,开创了镰仓幕府时代,在由公家政权向武家政权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巴御前、北条政子等在政治上活跃的女性。这与中世初期女性拥有领地与财产继承权有很大的关系,武家政权与公家政权相比较,更加接近平民的生活,武家社会中的女性比公家的女性地位要高一些,权利也多一些。 但是在武家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位逐渐巩固的过程中,女性的权利被逐步的缩小,地位越来越低下。
8、 13世纪后期,由于御家人的领地也要分给女子继承的原因,他们的领地被分的七零八落,加速了他们贫困化的进程,当时出现了将自己的领地典当出去的御家人,幕府为了救济御家人采取了德政令等对策,但是情况都没有发生改变,在镰仓末期,代替分割继承逐渐改为单独继承,规定了父母的领地只有长子才能继承,次子以下必须从属于继承父母全部财产的长子之下。 于是,女子丧失了分割财产的权利,在家庭内外地位极端低下,武家社会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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