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0375
大小:3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07-14
《关于开展“四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垦利县公安局文件垦公发〔2010〕66号垦利县公安局法制督导员工作制度根据省、市公安机关《法制督导员工作规定》,结合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际需求和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法制督导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期限法制督导员在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职的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选任。法制督导员任职期限为三年,由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选任人数,经局党委研究批准任命。任职期间,仍继续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二、法制督导员的职责任务(一)负责对所属警种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情况。4(二)督导本
2、警种部门、派出所落实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三)督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突出执法问题的整治情况。(四)通过专项督导、实地查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本警种部门、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提出加强、改进和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六)及时发现、总结、上报、推广本单位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执法
3、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七)完成本级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法制督导员的工作要求(一)法制督导员应当加强学习,熟悉掌握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二)严格按照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及本单位主要领导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并向本级公安机关及本单位主要领导及时汇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三)对所督导单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并督导落实。四、法制督导员的管理与考核4法制督导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所在单位安排具体督导工作。其履行督导员职责的情
4、况,纳入本人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期满后,由县局政工部门会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并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法制督导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为法制督导员履行督导工作职责提供条件和保障,积极支持法制督导员开展工作,对法制督导员在督导工作中发现、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局应当将法制督导员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报告。本制度由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法制督导员 制度 通知垦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2010年
5、9月20日印发4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