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

简论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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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税额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内销金额<销售金额—〔(销售金额-进货金额)×征税率÷退税率+免税进货金额〕  (二)当期进货金额>当期销售金额  要满足第2个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讨论:  1.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当期购入大量存货。  2.企业由于市场占有率等理由,降价销售产品,销售量的增加无法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并最终导致销售额下降。  3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

2、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由于其计算公式相对复杂,其计算原理较难理解,为分析方便,笔者做如下6个假设,然后,再逐一放宽假设,希望能有助于理解。  1.以一特定企业为研究对象。  2.该企业在一定时期(假设为一个月,以便和税法规定相符合)只购进一批材料,并加工完毕,且全部销售。  3.产品全部出口,无内销。  4.无免税购入料件。  5.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7%。  6.该企业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内营利,即销售收入大于成本。  为讨论方便,以C企业为研究对象,并举例进行分析。  例1:A企业将产品经过加工以100万元销售给B企业,B企业加工后以300万元销售给C企业,C企业加工后以

3、500万元将产品出口。产品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7%。为使这个价值增值过程更加清晰,用图示表示如下:  A→B→C→出口  A企业缴纳增值税=100×17%-0=17(万元)  B企业缴纳增值税=300×17%-100×17%=34(万元)  C企业出口免税,且应退缴纳增值税=51(万元)  从例1可以看出,产品在其生产流通的整个环节总体税负是0。    一、变更条件3:产品部分内销、部分出口  为讨论方便,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内销部分为X,出口部分为Y,则X+Y=500万元。  (二)内销货物所耗原材料和出口货物所耗原材料可以分别核算:内销货物所耗原材料为t1,出口货物所耗原材

4、料为t2,则t1+t2=30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X-t1)×17%+(Y-t2)×0-t2×17%  =X×17%-(t1+t2)×17%  =X×17%-300×17%  例1中,实现了真正作用上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额,并且出口货物所耗用原材料所含应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了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下面将分3种情况进行讨论:  1.当X>300时,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即为实际应交增值税的数额。出口货物所耗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已经被抵扣,无需退税。  2.当X=300时,分析同上。  3.当X<300时,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Y×17%  当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

5、税额时,  │X×17%-300×17%│>Y×17%  300×17%-X×17%>Y×17%  X+Y<300  与题设条件矛盾,同时,也不符合该企业为营利企业的假设。因而,可以这样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当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时,  │X×17%-300×17%│≤Y×17%  300×17%-X×17%≤Y×17%  X+Y≥300  这种情况是成立的。下面,我们对这种情况作进一步分析:  当期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Y×17%-(300×17%-X×17%)  =(X+Y-300)×17%  =200×17%  =34

6、(万元)  在上述假定下,期末留抵税额就是企业应退税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应退税额)=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内销货物所耗原材料进项税额-出口货物所耗原材料进项税额。(正数为应纳税额,负数为应退税额。)    二、变更条件5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出口退税率有17%、13%、11%、9%、5%五档。为了使讨论更具有普遍性,变更条件5,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任选一个低于17%的税率)。此时,  应纳税额=(X-t1)×17%+(Y-t2)×(17%-13%)-t2×13%  =X×17%-〔(t1+t2)×17%-Y×(17%-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论文资料由.提供,地

7、址.3%)〕  用文字表示就是:应纳税额=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7%-〔(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17%-13%)〕。  从计税原理上说,此时并未实现真正作用上的免征出口货物增值税,而是对出口部分Y就增值额(Y-t2)征了(17%-13%)的税,对出口货物所消耗原材料的进项数额也没有全额抵扣,而是按出口货物所消耗原材料金额t2按13%的比例抵顶了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此时,应纳税额=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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