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618752
大小:73.98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9
《关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适用性的分析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适用性的分析探讨XX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工作中适用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相关原则和制度,也为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宽严相济政策指明了方向和办法。结合作为最基层工作的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现在此谈一谈如何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如何通过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服务。、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内容及原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
2、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同时确立了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应当坚持的原则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全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的宽与严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相辅相成,必须全面理解,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
3、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2、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包括犯罪侵害的客体、情节、手段、后果等)、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包括犯罪时的主观方面、犯罪后的态度、平时表现等)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犯罪与社会治安的形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法予以从宽或者从严处理。3、严格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必须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现政策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宽要有节,严要有度,宽和严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在法律
4、范围内进行,做到宽严合法,于法有据。4、注重效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应当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以有利于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二、我院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尝试结合我省今年的检察工作的要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在如何使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上、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
5、功夫,为构建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云南作出贡献。我院确立了实行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原则要因事因案而定,不能因人而定并确立了主要在以下四类案件上考虑如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第一,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轻伤害案件;第二,残疾人犯罪案件、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三,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把立案关;第四,恶势力、地痞、恶霸行凶滋事,受害方反抗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为使上述四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准确把握,我院公诉部门还确立了一定的程序措施予以保障。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采取能组织
6、民事和解的从中协调和解,防止“一案结,千日仇”,通过解铃的方式调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案件,采取简便快捷的办理方式,充分利用假期等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方式,并0尽可能使犯罪嫌疑人在认识自身错误的同时能够快速回归社会,不受歧视,增强庭前改造的效果,保证在开庭后能够改其向善,针对第四类案件则联系侦查机关,多收集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证据,保证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与法有据、与情有原。、在公诉工作中饯行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一些建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保证案件的处理作到“宽要有节,严要有度”,在保证不
7、枉不纵的基础上同时要综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犯罪与社会治安的形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法予以从宽或者从严处理。为更全面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使案件的办理做到宽而有据、严则有度,结合我院所处的社会实际和以往案件办理的经验总结,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认识“宽”与“严”,才能更好的保证刑事案件的质量,并通过案件的办理促进司法的和谐。(一)“宽”的适用(1)、从适用人群上看:1、对未成年人犯罪应以宽缓为主,这也是基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而为的。我国的司法体制中对未成年人犯
8、罪,历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体而言,除了坚持刑法条文中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外,对各个诉讼程序均应实行简化和保护。在公诉环节,应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能不诉的尽量不诉;在审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