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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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重点1.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3.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4.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5.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6.  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7.  行

2、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分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8.  行政组织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规范的核心。另一类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以及在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的规范;行政行为法,主要是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行政监督法是对行政进行监督的规范,也就是监督主体对行政进行监督

3、的规范。9.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接线员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⑴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⑵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⑶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1

4、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表现在:㈠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㈡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㈠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

5、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具有以下特征:㈠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㈡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㈢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等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区主体。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一不定期的行政职权,享有与行政机关同样的法律地位,成为行政主体。如原《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中的卫生防疫站、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市容监察组织等。此外,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

6、政主体,如政府某些临时设置的机关只负责管理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分从事民事活动而成为民事主体,如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等时,它就不是行政主体。13.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虽然是通过各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得以实现的,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因为公务员所实施的公务行为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公务员只是具体的操作者;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不直接由公务员承担,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是一种职务

7、上的委托关系,公务员一般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公务员的行为由行政主体负责。14.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区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行政职权主要有以下内容:⑴行政立法权⑵行政许可权⑶行政确认权⑷行政检查权⑸行政奖励权⑹行政物质帮助权⑺行政处罚权⑻行政强制执行权⑼行政合同的签订权⑽行政复议权。15.行政优先权包括以下内容⑴先行处置权:虽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政区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但在紧急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不受程序的制约,先行处置。如《

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相对方进行治安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等四个步骤。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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