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竹地板联盟标准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

ID:22892826

大小:108.0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1

上传者:U-25944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_第1页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_第2页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_第3页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_第4页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竹地板联盟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重竹地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竹地板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测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3.1中所定义的重竹地板。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标准条文,本标准执行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本标准的使用者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的可能性。GB/T1941-1991木材硬度试验方法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4893.4-1985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20240-2006竹地板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重竹地板用本公司生产的重竹胚板加工而成的长条地板。3.2 材色竹材表面的颜色。3.3 腐朽由于木腐菌的侵入,使细胞壁物质发生分解,导致竹材松软,强度和密度下降,竹材组织和颜色变化的现象。3.4 色差相邻板之间颜色不一致。3.5 虫孔蛀虫或其幼虫在竹材中蛀成的孔或虫道。3.6 缺棱因木板宽度不够、砂磨、刨削或碰撞所造成的正面棱边缺损。3.7 拼接离缝相邻地板之间拼接缝隙。3.8 波纹切削和砂磨时在加工表面上留下的形状和大小相近且有规律的波状痕迹。3.9 污染受其他物质影响,造成的部分表面颜色与本色不同。3.10 鼓泡漆膜表面鼓起的大小不一的气泡。3.11 针孔7 漆膜干燥过程中收缩产生的小孔。1.1 皱皮因膝膜收缩而造成的表面发皱现象。1.2 漏漆局部没有漆膜。1.3 粒子漆膜表面粘附颗粒状杂物。1.4 霉变因滋生霉菌而造成材质和材色的变化。2 分类2.1 按结构分:a)普通重竹地板;b)复合重竹地板(包括:贴面板、楼梯板、踢脚板、T字板等)。2.2 按表面有无涂饰分:a)涂饰重竹地板(包括亚光、半高光、高光);b)未涂饰重竹地板。2.3 按表面颜色分:a)本色重竹地板;b)深色重竹地板(俗称炭化重组地板)。3 技术要求3.1 分等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3.2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重竹地板规格及允许偏差见表1,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产生其他规格产品。表1 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项目单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地板条表层长度lmm300~1860l公称长度ln与每个测量值lm之差的绝对值≤0.5地板条表面层宽度wmm75~200w公称宽度wn与平均宽度wm之差的绝对值≤0.15宽度最大值wmax与最小值wmin之差≤0.3地板条厚度tmm3~30t公称厚度tn与平均宽度tim之差的绝对值≤0.3厚度最大值tmax与最小值tmin之差≤0.3地板条直角度qmmqmax≤0.2地板条直线度smm/msmax≤0.3地板条翘曲度f%f长度方向翘曲度fl≤1.0宽度方向翘曲度fm≤0.2地板条拼装高差hmmh拼装高差平均值ha≤0.2拼装高差最大值hmax≤0.3地板条拼装离缝ommo拼装离缝平均值oa≤0.15拼装离缝最大值omax≤0.23.3 外观质量要求3.3.1 重竹地板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7 表1 外观质量要求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未刨部分和刨痕表、侧面不许有轻微背面允许榫舌残缺残缺长度不许有≤全长的10%≤全长的20%残缺宽度不许有≤2mm腐朽不许有色差不明显轻微允许裂纹不许有允许一条,宽度≤0.2mm,长度≤板长的10%允许一条,宽度≤0.2mm,长度≤板长的20%虫孔不许有波纹不许有不明显缺棱不许有拼接离缝不许有允许一条宽度≤0.2mm长度≤板长的30%污染不许有≤板面积的5%(累计)霉变不许有不明显轻微鼓泡(ф≤0.5mm)不许有每板不超过3个每板不超过5个针孔(ф≤0.5mm)不许有每板不超过3个每板不超过5个皱皮不许有≤板面积的5%漏漆不许有≤板面积的5%粒子不许有轻微注:1.不明显---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板0.4m,肉眼观察不明显。2.轻微------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板0.4m,肉眼观察不显著。3.鼓泡、针孔、皱皮、漏漆、粒子为涂饰重组地板检测项目。4.色差:指同一包装内各块重组地板之间的色差。1.1.1 重竹地板背面、侧面如有虫孔,裂纹等应用腻子修补。1.2 理化性能指标重竹地板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2 理化性能指标项目单位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含水率%6.0~14.0密度g/cm3≥1.024h吸水厚度膨胀率%≤2.5≤5.0≤8.0静曲强度MPa≥100浸渍剥离试验%≤5≤10≤30硬度MPa≥80表面漆膜耐磨性磨耗转数r磨100转后表面留有漆膜磨耗值g/100r≤0.08表3(续)7 项目单位指标值表面漆膜耐污染性无污染痕迹表面漆膜附着力割痕及割痕交叉处允许有少量断续剥落甲醛释放量mg/L≤1.5表面抗冲击性能mm落球高度=1000,压痕直径≤10,无裂纹1.1 客户对以上各项性能指标另有要求的,按合同约定。2 检验方法2.1 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的检验按GB/T20240-2006中6.1的规定进行。2.2 外观质量检验按本标准5.4外观质量要求,对所取样本全部采用目测或用精度为0.5mm的钢直尺,塞尺进行测量。2.3 理化性能指标检验2.3.1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2.3.1.1 计量器具2.3.1.1.1 千分尺,精度0.01mm2.3.1.1.2 游标卡尺,精度0.02mm2.3.1.1.3 天平,感量0.01g2.3.1.1.4 钢板尺,精度1mm2.3.1.1.5 电磁数字湿度仪,量程:5%-50%,精度:0.1%2.3.1.2 取样2.3.1.2.1 样本按7.2.3的规定抽取。2.3.1.2.2 在距试样两端20mm处裁取试件;应避免影响试验准确性的各种缺陷。试件边棱应平直,邻两边须成直角。2.3.1.3 试件试件尺寸、数量按表4规定执行。表1 试件的尺寸、数量检测项目试件尺寸mm数量备注含水率50×503静曲强度300×30(h≤15)350×30(h>15)6浸渍剥离试验75×756表面硬度70×503表面漆膜耐磨性100×961涂饰重竹地板表面漆膜耐污染性长度3001涂饰重竹地板表面漆膜附着力长度2501涂饰重竹地板甲醛释放量450cm22表面抗冲击性能长度230324h吸水厚度膨胀率30×3062.3.1.4 试件尺寸的测量方法按GB/T17657-1999中4.1的规定进行。7 1.1.1 含水率试验1.1.1.1 含水率型式检验按GB/T17657—1999中4.3规定进行。1.1.1.2 含水率出厂检验采用电磁数字湿度仪。检验时将被测重组地板水平放置,背面架空50mm以上。在距两端150mm的地板中段确定4个均匀分布的检测点;将电磁数字湿度仪分别放置在各检测点上,记录电磁数字湿度仪显示的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板的含水率。1.1.2 密度检验按GB/T17657-1999中4.2规定进行。1.1.3 吸水厚度膨胀率检验按GB/T17657-1999中4.5规定进行。1.1.4 静曲强度试验1.1.4.1 静曲强度试验按GB/T17657—1999中的4.9进行。1.1.4.2 当试件厚度≤15mm时,支座距离L为240mm,当试件厚度>15mm时,支座距离L为300mm。1.1.4.3 计算时地板条背面通气槽忽略不计。1.1.5 浸渍剥离试验1.1.5.1 方法浸渍剥离试验按GB/T17657-1999中4.17的Ⅱ类浸渍剥离试验法进行。浸渍前用游标卡尺测出试件端边厚度平均值,试验完成后10分钟内用游标卡尺测出端边厚度最大值,精确至0.1mm。6.3.6.2结果计算与表示试件结果以浸渍变形率表示,按(1)计算,精确至0.1%。%…………………………(1)式中:T——浸渍变形率,%;h1——浸水前试件厚度,mm;h2——浸水后试件厚度,mm;1.1.6 表面硬度试验按GB/T1941规定进行。1.1.7 表面漆膜耐磨性试验按GB/T17657—1999中4.38的规定进行。1.1.8 表面漆膜耐污染性试验按GB/T17657—1999中4.37方法2的规定进行。1.1.9 表面漆膜附着力试验按GB/T4893.4-1985的规定进行。1.1.10 表面抗冲击性能试验按GB/T17657—1999中4.44的规定进行。每个试件只冲击一次。试验时,试件下衬厚度为(2.5±0.2)mm,面密度为75g/m2的泡沫聚乙烯。1.1.11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按GB18580-2001中6.3规定进行。2 检验规则2.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2.1.1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7 a)外观质量检验;b)规格尺寸检验;c)理化性能检验:项目包括含水率、浸渍剥离试验、表面漆膜耐磨性、表面漆膜耐污染性、表面漆膜附着力和甲醛释放量。1.1.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除了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外,还须包括5.5中表3所列的全部检验项目。1.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一次;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1.2 抽样方案1.2.1 外观质量检验1.2.1.1 生产厂为保证其成品符合标准规定,应通过逐条检验地板条确定其等级。1.2.1.2 对成批拨交重组桑枝地板进行检验时,采用GB/T2828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为4.0,见表5。批量范围样本数n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样本合格数≤280281~500501~12001201~32003201~1000010001~35000325080125200315357101421468111522294573115186294表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1.2.2 规格尺寸检验对成批拔交重竹地板规格尺寸检验时,采用GB/T2828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S-4,合格质量水平为6.5,见表6。另外,从样本中随机抽取10条地板条作拼装高差及拼装离缝的检验。表2 规格尺寸检验抽样方案批量范围样本数n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样本合格数281~500501~12001201~32003201~1000010001~350001320323250235573466811172727431.2.3 理化性能检验检验样本数量按表7规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板条中随机抽取,如第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全部性能均合格为合格。表3 理化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表7 批量范围样本数≤1000>10007141.1 结果判定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含水率三项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技术要求,否则应降等或判为不合格产品。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2.1 标志产品应标明执行标准、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或根据供需合同规定加盖产品标志。2.2 包装产品包装箱(袋)外面应印有或贴有生产厂名、厂址、商标、规格、等级、颜色、数量、生产日期、或经供需双方协议项目。2.3 运输、贮存产品在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晒、防变形。7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