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

ID:21598579

大小:58.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3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_第1页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_第2页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_第3页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_第4页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研究生论文:浅析行政纠纷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完善 摘要在我国,以行政复议、调解、信访制度为主的行政纠纷非讼解决方式已经形成,但是在实践中其适用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在借鉴域外相关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确立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和加强信访制度的法治化,注重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充分发挥其在解决行政纠纷,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非讼纠纷解决方式行政复议诉前调解信访制度简介:章玉洁,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D925:ADOI:10.19387/j.ki.1009-0592.2017.09.012当前我国解决行政纠

2、纷的方式多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应当通过司法审判这一诉讼程序解决,当前社会环境下,许多冲突和争议不涉及法律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难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应该通过各种非讼的方式,在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下促进纠纷的和平解决。非讼纠纷解决方式又称ADR,即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该词源于美国,可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非讼纠纷解决方式、非诉程序等,广义的ADR既可以包括当事人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帮助下通过协商而达成的和解,也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性组织进行的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即将行政诉讼与仲裁排除在外的纠纷解决机制。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方式分为诉讼方

3、式与非讼方式,诉讼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和仲裁,非讼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调解、信访等,本文主要介绍行政复议、调解与信访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完善。一、非讼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实践中的窘境我国现行立法例中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对于行政复议、信访和行政诉讼中的调解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这三种非讼纠纷解决方式都存在一些问题。(一)行政复议形同虚设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一方面,行政纠纷一般涉及专业性与技术性较

4、强的领域,行政机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处理相关案件的经验,行政复议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另一方面,行政复议具有无偿性,成本较低,时间较短,有利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理论上讲,行政复议应当成为当今解决行政纠纷的首要方式。然而,司法实践中,行政复议的适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适用率不高与复议维持会的现象比较普遍。鉴于此,笔者查阅了中国法制信息X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于2014、2015、2016三年行政复议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行政复议案件123859件,复议维持率在59.73%;2015年行政复议案件121968件,复议维持率在54.59%;2016年行政复议案件157660件

5、,复议维持率在48.48%。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行政复议适用率不高,行政复议快速解决解纷,高效快捷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优势无法发挥;复议维持率较高,解决解纷的较差,复议作为非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功能未能发挥,行政复议形同虚设。(二)诉前调解工作缺位所谓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適用调解,2015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60条对调解制度进行了适度修改,对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由此可见,我国行政案件只能依法审判但是不能以

6、调解的方式结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行政诉讼中都会进行调解工作,例如法院在立案后向双方当事人邮寄《协调(调解)告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有调解的权利;审判中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实践中存在许多因为调解而撤诉的案件,这就导致行政纠纷的撤诉率较高。然而,行政诉讼原则上不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工作。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先行调解制度,根据该法第122条的规定,在诉讼之前或者庭审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进一步推动了争议的迅速解决和案件的分流。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诉前调解未作规定,将调解工作放在审判过程之中,一方面调解工作的滞后使得当事人

7、通过调解方式保障自身权益的时间推后,另一方面也会使得大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三)信访制度法治化欠缺2005年修订的《信访条例》第2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制度历史悠久,古代传统法制所许可的喊冤制度就是信访的方式,信访作为中国特有的非讼纠纷解决方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