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继续教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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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继续教育问题的思考  教育是一个永恒而不会褪色的话题。对高职院校法学教师开展继续教育不仅有助于人才的培养,还能够大大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深化教学改革。  一、对高职院校法学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教育的生命力不仅源于学生的勤奋,还在于教师的综合素质,在高职法学专业教学中,教师的综合素质不仅关系到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和人才的培养,更关系到高职院校能否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法学教师开展培训和教育,使其思想政治素质更高,教学水平更强,职业素养更优秀,才能促进教师真正胜任法学专业教学工作。  在日常工作之中,高校法学教师并不能真正通过法学开展教育,许多学习都需要在不断积累的基础上进行法学知识学习,因为法学专业内容十分讲究与时俱进,陈旧的内容不断被新的法律法规代替,这就需要教师通过第一时间捕捉信息,掌握新的内容,这样才能将最新知识及时传递给学生[1]。这就涉及了如何获取新的内容进行教育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教师接受新知识更加方便、快捷,各种新媒体平台的诞生为新知识的传递构建了良好的保障。教师需要具备超前的意识,提前消化新的知识,了解专业所涉及的职业内容体系,通过自身的理解和消化再传递给学生,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学习,使自身的知识储备达到一个新的层次,才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所以,高职院校对法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至关重要。   二、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方向  1.培?B高尚道德和人格  法学是一门严肃而系统的学科,因此需要从业者具备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品质与人格。这就要求教师需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和人格。教师要对每一名学生充满信心,认为他们可以成为所需要的人才,掌握相关知识,要耐心、认真地对学生开展教育[2]。切忌“一锅端”教学,要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采取同样的教育方式不一定会起到应有的效果。所以需要注重差异化教学。教师要热爱自身的本职工作,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学会倾听学生的想法,这样才能够建立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才会使学生真正爱上法学专业,认真学习,配合教师的教学,最终成为栋梁之才。  2.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   高职院校法学教师要具备完善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将知识相互关联,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将知识系统地传达给学生。首先,法学教师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知识,将知识传递给学生,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了成为学生榜样,教师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不断进修和充电,掌握最前沿的法律知识。其次,法学教师要掌握全面的教育理论知识。对法学教师而言,只有掌握必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才能够抓住学生的特点,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教学。再次,法学教师的知识绝不能仅限于专业的法学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还应该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使自身的知识储备更加强大、广博。因为法学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与其他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单纯讲述法律知识并不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如果能够结合其他知识进行授课,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法学教师要具备实践能力。许多法学教师的理论功底十分过硬,但是却很少有机会从事相关法律实践活动,实践经验不足[3]。那么在实际教学之中,教师的教学内容可能也仅限于书本知识,对学生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专业强调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因此实践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教师要注重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才能胜任法学教育工作。  三、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中国高职教育从诞生至今,已有三十多个年头,由于师资力量有限,学生质量不高,而提高教师的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高职院校在这些年的不断摸索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师资队伍在不断壮大,也加强了对教师的各种培训,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高职教育整体发展速度和质量与社会和经济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4]。   高职法学教师的继续教育之所以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一是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十分重视高职教师的培训工作,但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却并不完善,高职法学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但缺乏继续教育必备的资金和时间,使得许多教师并不能真正享受到继续教育。第二,社会对高职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偏见,这些偏见也影响了高职教师的发展。许多高职教师受到这些观念的影响,并不重视自身素质的提升,而是将其作为谋生的手段,教育学生只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并不真正关心学生的需求,这是法学专业教育十分致命的一个问题。新政策和法规在不断诞生,教师却并不了解,继续闭门造车,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和人才的培养。第三,由于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体系不完善,导致一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就可能面临众多的情况,这就很难保证教师可以得到全面系统的教育。加之高职院校的教师往往教学任务繁重,很难再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参加继续教育。第四,继续教育的方式不够灵活,渠道也不广泛。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教师所接受的主要继续教育模式就是脱产教育,但教师很难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脱产教育。再者就是通过专门的培训进行在职进修,这对于许多高职院校的教师而言也比较被动,因为继续教育多采取课堂授课的方式,只有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学环节,这样的教学效果也并不能达到应有的目的。此外就是教师到企业去培训,接受锻炼。从理论上来讲,该种方式可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并不一定可以实现。第五,经费不足也是制约高职院校法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一个主要因素。政府对高职院校的投入较少,高职院校的大部分经费都是学生的学费,由于经费不足,影响了法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四、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对策  1.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对于高职法学教师而言,进行继续教育的前提是要有自主学习的能力。一方面,教师需要掌握专业的技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教师要不断学习和思考,学习时下的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繁重的教学任务面前,教师也需要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自学,这样才能实现自我突破。   对于法学教师而言,教学和科研工作都很重要,但是具有高度的自学能力更重要,为了不耽误工作,实现自身的发展,就需要去选择相应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  2.积极参加培训  法学教师要想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就需要不断参加各种培训,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教学水平。但是,在高职院校不断扩招的今天,教师的工作压力很大,任务繁重,这时候如果将教师外派很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为教师开展各种法学学科的研讨会和讲座,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班,为教师提供所需的知识和最前沿的法学知识,使教师能够做到不断补充知识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相关新政策和法律法规需要在培训中体现出来,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除此之外,教师要利用现有的条件,互相听评课,积极吸取有用的经验,不断取长补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教师就可以结合优秀的资源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达到继续教育的目的。这同样可以实现脱产培训或者外派所达到的效果。  3.争取进修的机会   对于法学教师而言,为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进修是十分难得的机会,教师要抓住机会,积极进修。通常,根据个人需求和工作内容,都会有相应的进修机会,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进修,结束后再回到工作岗位开展授课。对于教师而言,进修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不仅可以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还能够了解相关理论的最新进展,通过吸取先进的教学经验,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为高职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增光添彩。进修的目的是开阔视野,教师要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将眼光放长远,吸取先进的理论知识,不断归纳总结经验和教训,这样才能具备较高的素质,成为合格的法学教师。  4.利用互联网进行继续教育  高职院校法学教师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进行继续教育。与传统的继续教育相比,网络继续教育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学习,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继续教育,不会使工作和学习出现冲突。对于法学教师而言,网络继续教育可以贯穿始终,实现教师的终身教育,并且该教育可以灵活进行切换,方便教师随时随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与专家进行在线对话和咨询,及时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还可以发表自己的成果。网络继续教育不仅可以为高职院校节省许多成本,还方便、快捷、有效果。  5.参加法律实践活动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法学教师掌握良好的理论知识,并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些缺乏实践经验的教师需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适应各种新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在实际教学中,会有许多案例、专业知识和模拟实践课,教师要熟练运用一些新型教学手段。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可以帮助教师适应新型教学方法,当教师不断接触案例时,就可以在处理案例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法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教师的精力有限,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继续教育之中。因此学校要为法学教师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条件,使教师可以投入继续教育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周旺东.对高职教师继续教育问题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0(9):1-3.  [2]赵思.陕西省高职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3]贺香玉.关于高职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9):162-163.  [4]刘志红.高职院校教师继续教育问题探析[J].成人教育,2011(4):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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