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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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本章内容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境内”的含义1.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应税行为的含义:  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9大类劳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

2、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上述的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简单的说就是看标的物) 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1.铁路运输部门的纳税人:各自的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二、扣

3、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税  目 税率 征收范围一、交通运输业 3%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航空运输企业从事的湿租业务;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的程租、期租业务都按交通运输业征收、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二、建筑业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三、金融保险业 5% 金融、保险四、邮电通信业 3% 邮政、电信五、文化体育业 3% 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体育业:举办各种比赛和为

4、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六、娱乐业 5%-20% 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七、服务业 5%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航空运输企业从事的光租业务;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的干租业务都按租赁业征收、广告业务及其他服务业八、转让无形资产 5%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九、销售不动产 5%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说明:关于销售不动产的: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

5、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  第三节 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

6、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

7、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8、形。二、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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