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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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县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产权交易,是指产权流转主体在履行相关民主决策程序或政府审批程序后,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出让、转让、作价入股或以其他公开方式进行的产权交易行为。第四条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利用

2、农村资源;(三)坚持农民自主、村民自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四)坚持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交易,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交易。第二章 交易机构和管理机构第五条——9——成立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农交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活动,为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传递、政策咨询、组织交易、产权鉴证等服务。县所辖镇区(街道、社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区农交中心”)

3、,负责本镇区(街道、社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县农交中心委托的产权交易项目。第六条县成立阜宁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农监会”)是县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县农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办,负责县农监会日常工作。第七条县委农工办和县国土、水务、农业、林渔、规划、市场监管、科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支持配合做好农村产权交易日常工作。相关产权交易规则,由县农监会牵头制定发布。第三章 交易品种、权限和方式第八条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

4、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2.——9——“四荒”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3.林权。是指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交易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

5、)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6.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7.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8.其他依法可交易的农村产权。第九条 农村产权交易权限:(一)县农交中心交易权限。1

6、.单宗流转农户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交易;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动地经营权单宗流转20亩以上(含20亩)的交易;3.——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面经营权单宗转让100亩以上(含100亩)的交易;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经营权单宗转让10亩以上(含10亩),以及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单宗转让1000株以上(含1000株)的交易;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转让标的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交易;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权转让标的价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交易;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转让标的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交易。(二)镇

7、区农交中心交易权限。县农交中心交易权限以下的交易以及县农交中心委托的交易,由镇区农交中心负责并到县农交中心备案,办理交易鉴证书。第十条 农村产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竞价、拍卖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采取拍卖方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一条采取联合转让或者联合受让方式的,联合转让或者联合受让各方应当签订联合转让或者联合受让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推举代表办理转让或者受让相关事宜。凡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产权交易项目,不得采取联合转让或者联合受让方式进行交易。——9——第四章交

8、易主体资格及认定第十二条 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具体条件按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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