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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之二)【颁布部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日期】1981年02月13日【实施日期】1981年08月01日【正 文】国家劳动总局 (198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罐体
2、容积大于一立方米,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 第三条 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第二章 设计 第四条 设计单位的审批 承担槽车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并需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非部属单位还需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或厅、下
3、同)(同意)后,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五条 设计原则 槽车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并便于制造、使用、维护的检修。 第六条 槽车用车辆和底盘 (1)活动式槽车用车辆和固定式槽车用底盘,必须符合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汽车产品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2)在汽车底盘上改装半拖式槽车时,必须进行强度和刚度的校验,并应先取得当地公安局(或厅、下同)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槽车的结构设计 (1)槽车与罐体应为钢制焊接结构。罐体外表面不加保温层。
4、 (2)罐体上必须设置一个直径不小于400mm的人孔,并至少设有一个液相管和一个气相管。液相管和气相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铁制阀门。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
5、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 (3)罐体上应按第四章的要求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装置。 (4)罐体与底盘或车辆货箱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并考虑在承受振动和冲击的情况下仍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罐体的主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对接焊结构;入孔和接管口等处的角接焊缝,也应采用易于焊透的结构。 (6)槽车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公路车辆界限的规定。 第八条 罐体的设计压力 槽车的罐体设计应考虑允许的最高装卸压力,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表1的规定。
6、充装介质种类设计压力,kgf/cm^2丙 烯22.0丙 烷18.0混合液化石油气50℃时,饱和蒸汽压大于16.5kgf/cm^2(表压)22.0其余情况18.0丁烷,丁烯,丁二烯8.0 注:表中“混合液化石油气”是指丙烯与丙烷或丙烯、丙烷与丁烯、丁烷等混合物。 第九条 材料选择 (1)制造槽车与罐体和承压元件的板材、管材、棒材、和锻件,必须符合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布的现行《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二章的规定。但制造罐体的钢板,应采用屈服点规定值低于40kgf/mm^2的压力容器用钢或锅炉用钢,锻件应不低于现行JB755《压力
7、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Ⅱ级要求。 (2)采用国外材料时,材料的选用除必须符合该国相应的设计制造规模和材料标准的规定外,还应取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如槽车的装卸管道局部采用耐油橡胶管,其耐压强度应不低于60kgf/cm^2。 第十条 强度计算 (1)槽车罐体的强度计算以及平盖、开孔和法兰等的设计,可按上述《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进行,但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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