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951103
大小:7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11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管理和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依法组建跨行业、跨地区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组建省评标专家库,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省评标专家库中设立资深专家委员会,为省内重大、重点以及技术
2、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把关定位及评标活动提供服务;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以及解决评标中出现的争端、技术难题或有关纠纷等提供帮助。第四条 成立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管委”)。省评管委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派员组成。省评管委10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终止和取消;负责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终端的设立、变更、暂停和取消的批准,确定评标专家库建设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解决重大问
3、题。评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管办”),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具体负责专家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第五条省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颁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对评标专家进行分类设置。其中包括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其他工程、机械设备类、医疗器械、金属材料、石油及其制品、煤炭煤层气及其制品、化工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药品、其他类、勘察与调查、公共咨询、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租赁、交通运输与物流、节能服务、高新技术服务、其它服务,等等。第二章评标专家选聘及权利义务 第六条 入选省评标专家库的专家
4、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四)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六)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10(七)未曾因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第七条 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其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评管办提出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按规定报送
5、相关材料。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评标专家候选人,送省评管委认定。经省评管委审查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候选人,参加由省评管办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评标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省评管委颁发加盖“贵州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专用章”的《贵州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纳入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第八条 评标专家的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提出评审意见;(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 (四)
6、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抽取10终端解答;(五)对省评管委或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提出申诉;(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对评标专家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给予支持。 第九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一)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遵守职业道德;(二)准时出席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公平地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完成整个评审工
7、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对评标过程及相关内容保密,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五)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严禁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六)评标结束后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而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10(七)向招标人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解答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并接受咨询和质疑;(八)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