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牵制制度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

ID:17563336

大小:34.93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9-03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_第1页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_第2页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_第3页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_第4页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银行内部牵制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银行内部牵制制度  篇一: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岗位之间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都瑞志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牵制是指凡货币收支,财产物资收发、结算及登记等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和相互验证的目的。  (四)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划分,对业务进行适当授权,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2、。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分离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完成,审批与经办分管,不能由一人“包干到底”。  (二)互相制约原则: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经办。银行内部牵制制度  篇一: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岗位之间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都瑞志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牵制是指凡货币收支,财产物资

3、收发、结算及登记等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和相互验证的目的。  (四)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划分,对业务进行适当授权,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分离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完成,审批与经办分管,不能由一人“包干到底”。  (二)互相制约原则: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经办。  (三)账、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必须完全独立。  (四)稽核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财务部门

4、都必须进行稽核,以合理的保证经济业务的合规性。  三、内部牵制  (一)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凡涉及资金和财物的收付业务,财务部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实行业务印鉴分管,“出纳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应分别由出纳人员、稽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印  章使用应由保管人员亲自加盖,严禁他人代盖。未经领导批准,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使用人应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五)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

5、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稽核人员不得受理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业务。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不得兼记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  (七)稽核岗位不得兼任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审核报销单据的人员不得兼任出纳。票据管理人员不得兼管现金的收、付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管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各项实物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八)稽核人员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库存现金的盘点,并形成书面的、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盘点记录,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

6、定进行处理。  (九)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部分库存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对于大额现金的取存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十)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应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并由稽核人员复核以后,交出纳人员办理。  (十一)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立即加盖支付印戳,防止重复付款。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并连续编号。  (十二)月末会计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  (十三)稽核人员每日应按凭证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账凭证,发现

7、差错应及时通知记账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对更正后的凭证再次进行复核。  (十四)财务部门应建立财务人员的轮换制度,以便纠正错误行为和防止舞弊。  (十五)对外开具的收据、发票的内部牵制参见《收据发票管理制度》。  四、罚则  (一)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未对单位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二)违反上述管理制度,对单位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及赔偿责任。  (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