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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析青少年犯罪成因、特征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成因、特征及对策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论文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0%以上。而对这一严峻问题,“救救孩子”已再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我们不能不为社会稳定担忧,为未来的命运担忧。为此,笔
2、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征及应对措施。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成因 犯罪特征 预防对策人们常把青少年比喻成幼芽、花朵,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党和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然而,当前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青少年犯罪应该是:第一,绝对无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指不满14周岁的人对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相对有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指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3、只对几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从宽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指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实施了犯罪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阶段的人犯罪,通常又称之为未成年人犯罪。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都称为成年人犯罪。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0%以上。而对这一严峻问题,“救救孩子”已再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我们不能不为社会稳定担
4、忧,为未来的命运担忧。为此,我就此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特征。一、青少年犯罪形成原因青少年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仅只限于“初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成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基本上处于由未成年人过度的阶
5、段。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青少年各个器官身体发育迅速,并趋于成熟,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分泌水平明显提高,第一、第二性特征表现明显。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青少年的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强,易冲动,社会需求增加,对他人认可与尊重的需求加强;有虚荣心,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易受暗示;好胜心强,好感情用事。有很强的独立意识,但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尚不完备,认识问题直观、片面,其知识结构、思想情感和理智等方面均不够成熟。这一时期,青少年正处在高度的社会化进程中,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
6、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注一掷”、“偏激浮躁”、“报复仇视”等心理,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总之,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水平处于一个趋于成熟而不够完善、稳定的阶段。从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现代社会,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的更为丰富。现代家庭在经受各种诱惑的同时,也逐渐在发生变异。这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了重大冲击,各种心理“畸形”的孩子应运而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压力。在教育上,如果说家庭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土壤,那么,学校就是孩子心灵成长所需的
7、营养,学校是塑造孩子美好心灵的生态场。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生态,必将对孩子心灵后天的成长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由于基本上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因而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其中一少部分还接受了高等教育,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因为各方面原因而未受过教育的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但在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当中,中途辍学和实际受教育质量不高的也为数不少。在经济上,大部分青少年未获利经济上的独立,其经济来源依赖于家庭;有经济收入的,也往往收入很低,积蓄微薄。在社会上
8、,由于青少年的年龄小,阅历浅,因而他们不可能拥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社会地位。在人格上,大多数青少年至少要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的管束,虽然青少年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但在外界环境的诸多约束下,尚未形成完整的独立人格,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地位低下与独立人格不完全是青少年的社会特征。抛去遗传、反祖等犯罪生物学上的先天原因,内在动因与外在诱因是导致发生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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