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析我国证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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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析我国证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摘要]:从8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刚起步,我国证券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就一直与之相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同时我们打击、防治证券犯罪的工作也从未停止过。打击证券领域内的违法犯罪现象将成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证券市场的运行、发展有多远,我们打击、预防证券犯罪的路就要走多远。我们应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将证券违法犯罪现象排除在证券市场之外

2、。  [关键词]:证券证券犯罪对策防治  一、证券犯罪的含义及外延  随着97《刑法》首次系统、全面地对证券犯罪的规定以及随后的《证券法》的出台。证券犯罪一词便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了,证券犯罪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了。据统计,通过google对“证券犯罪”一词进行搜索,便能得出4800条搜索结果,足见证券犯罪在人们心中的熟悉程度了。然而对于证券犯罪的具体的含义及其外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理论上存在很大的争议,实务界对此也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笔者认为,不同的部门、学科由于研究、观察的视角不同,对于证券犯罪出现多

3、种定义是不足为奇的。为进一步深入地研究证券犯罪,打击证券犯罪,规范证券市场的运作,必须首先以所研究的视角为切入点,对证券犯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及外延。笔者拟从规范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打击、预防证券犯罪的角度对证券犯罪的含义及其外延作出规定。  (一)、“证券”的定义  我国有关法律中并未对证券作出明确的定义,只作了列举性规定。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证券法》的该规定我们

4、可以得知:《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这是一个“兜底”的条款。虽然《证券法》没有直接给证券下定义,而仅规定了其调整对象。但笔者认为,从规范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打击、预防证券犯罪的角度出发,我们其所规定的调整对象可以作为我们研究证券犯罪中“证券”的范围。而且,从研究证券犯罪的角度看,不宜对证券犯罪的定义作过于宽泛的、超出现行立法的解释,应仅以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限,这也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的。所以,从打击、预防证券犯罪的角度而言,证券应定义为:在中国境内发行和

5、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交易的证券品种有股票、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及金融债券等。  (二)“证券犯罪”的定义及其特征  对于证券犯罪的定义,理论界存在不同的争议,主要存在如下两种观点:  一种是广义说,认为凡是与证券犯罪有关联的犯罪均为证券犯罪,既包括在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中发生的、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犯罪,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等,也包括相关的间接危害

6、证券管理秩序的证券犯罪,如发生在证券领域中的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犯罪,贪污、侵占犯罪,诈骗犯罪,玩忽职守渎职犯罪以及贿赂犯罪等。二是狭义说,认为证券犯罪仅指前述广义说中的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犯罪,而不包括相关的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证券犯罪。  笔者赞同上述狭义说,认为证券犯罪仅指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犯罪,理由如下: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犯罪的分类基本上是以其所侵害的客体为标准来划分的,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但《刑法》将其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这说明在

7、此更注重的是对财产利益的保护。对于相关的间接危害证券犯罪之以不将其列入证券犯罪这一类,是因为在这些犯罪(如发生在证券领域中的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犯罪,贪污、侵占犯罪,诈骗犯罪)虽然也会对证券管理秩序造成危害,但这些犯罪也同时侵犯了其他的客体,例如,发生在证券领域中的挪用公款罪,不仅侵犯了证券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这些犯罪刑法已经对其作了规定,将其规定为贪污贿赂犯罪一类,只不过是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这种传统的贪污、贿赂犯罪向证券市场的必然延伸罢了,只

8、不过是其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其本质仍然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的廉洁性和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的侵犯。换言之,国家之所以打击发生在证券领域的挪用公款的犯罪,其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如果将这一类犯罪作为证券犯罪而对其研究,无异于舍本逐末。试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必定会出现诸如证券犯罪的新的犯罪领域,许多传统型的犯罪也必然会向其内部不断延伸、涉足。例如:贪污罪这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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