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与展望: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完善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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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与展望: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完善机制研究-法律现行与展望: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完善机制研究张太洲摘要:司法改革为理顺法官助理职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从试点法院运行过程看,存在着法官助理与法官、书记员工作职能间的交叉;存在着一些本应由法官处理的核心审判业务却分配给法官助理的现象等。由于法官助理制度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未能够直接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能与职业保障,导致法官助理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着种种困扰。同时,法官助理工作评价机制的缺失影响了如何界定法官助理工作实效。为了妥善处理法官助理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我们应当处理两对矛盾,即“独立”与“服从”的矛盾、“职业”与“过程”的矛盾。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设置法官助理的定位与职能,创设法官助理的职业保障机制以及良性评价机制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关键词:法官助理;法律职业;运行危机;评价机制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8557(2016)02-0103-08法官助理制度源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分工的必然需求,是现代法治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就提出建设符合中国司法规律的法官助理制度。自此最

3、高人民法院与各基层人民法院开始了法官助理制度的实践探析。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强调:“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更进一步强调了法官助理制度运行的重要性,同时也推动法官助理制度研究。“司法改革的进程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内部的各类人员是否在自己获得的资源,拥有的职能与承担的责任之间大致达成某种新的均衡。”我国现代司法运行已经证成法官助理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必要性,但从法官助理制度首次

4、在我国法院运行至今,该制度出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该制度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有效运行成为司法改革成败关键因素之一。一、法官助理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一)职务内容的交叉与混淆1.法官助理职责与法官职责之间的混淆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了法官助理是在法官指导下履行相应职责。似乎该意见稿已经明确了法官助理职责的具体要求,可以有效减轻法官非审判实务之累。法官核心任务在于通过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发现案件事实做出合法有效的判决。以刑事案件为例,法官在开庭前通常必须认真阅读

5、卷宗,分析案件事实,运用法律方法寻找法律事实,并通过庭审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形成判决。因此审查诉讼材料是整个承办法官审理案件的开始。《办法》中将这一过程赋予法官助理可能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首先,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始必然需要阅卷,提出争议焦点,审查证据材料,任何法官都会亲力亲为。法官助理通常审判经验不足或者完全无审判经验,其所提出的诉讼争议要点和归纳、摘录的证据与承办法官所需要或者得出的结论可能存在偏差。即使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该职责,法官基于审判的审慎也必然需要重新进行该步骤,将导致工作的重复。有效的庭前调解

6、可以节省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但司法实践中法官助理主持庭前调解可能不能获得当事人的信服,甚至质疑法官未能够重视此案件,故而安排助理予以处理。证据是整个审判活动的基石,微小证据的差别均可能导致整个审判结果的不同。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以裁判文书形式展现,因此法律文书是一个法官真正水平的载体。如何理解法官助理职在法官的授意下草拟法律文书必然困扰司法实践。法官助理并没有审判案件的权利,不能在合议庭合意时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对案件进行表决。其所审查的证据材料、所归纳的争议焦点、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等,仅具有参考性价值。让

7、法官助理草拟文书实际上是变相让法官助理审理案件,让法官助理的意思表示在裁判结果中体现。然而由于该职务的设置迫使法官助理不得不违背司法规律撰写法律文书。“法官助理制度实行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办法》中的法官助理职责。2.法官助理职责与书记员职责的交叉我国书记员制度运行时间相对较长,工作职责也相对明晰。在法官助理制度并未全面铺开时,书记员实际上承担了部分法官助理的职责。就官方公布的二者职责上看,却又存在着极大交叉。书记员除了庭审记录与卷宗整理、装订归档外,事实上承担着与

8、法官助理相同的职责。目前,绝大部分地区办案模式为法官—书记员模式,鉴于精力与时间的限制,法官无法直接全方面参与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因此法官将部分工作安排给书记员完成。如要求书记员审查案件相应事实、归纳证据材料、接待诉讼参与人及其阅卷、准备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参考资料等等。法官助理实际上是抽离了部分书记员的工作,加上将部分法官工作分离出来相组合。法官助理不能等同于升级版的书记员,但实践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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