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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4
《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其立法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其立法完善陈苇冉启玉 关键词:社会性别/社会性别分析/婚姻法/立法建议 内容提要:为实现男女间真正的平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社会性别理论认为:男女之间的差异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是“社会体制习俗”把人组织到规范好的“男性”“女性”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因为男女的生理特征而自然产生的。其分析方法要求考察女性与男性面对的不同的社会现实、生活期望、经济环境等因素,分析社会公共政策对女性和男性的不同影响,尤其是可能给女性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修改社会公共
2、政策,以期消除男女之间的实际不平等。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仍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规定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但以社会性别平等理论来分析审视现行婚姻法,其结婚、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离婚等具体制度中,某些规定仍缺乏性别意识,并不能真正使女性获得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法律保护,特建议从社会性别平等的角度对立法加以完善。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联合国1975年世界妇女大会明确地提出“所有国家政府应当成立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的建议,并将1975-1985年规定为“联合国妇女十年”。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3、(以下简称《消歧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了妇女享有的权利,提出了“妇女的权利即人权”的重要见解。中国政府作为《消歧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有义务承担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促进妇女发展的责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以宪法为依据,我国《劳动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妇女的“四期”保护和对妇女禁忌性劳动做出了特别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了针对妇女的特殊犯罪类型等。为了履行对《消歧公约》所作的承诺,我国于1992年专门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北京《行动纲领》,提出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以推动妇女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4、;我国国务院2001年5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中国政府正在为实现男女平等做出不懈的努力。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虽有些法律已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具有一定社会性别视角,然而我国更多的法律却是中性的。在这些中性的法律中,对男女两性在法律上权利义务的规定都是相同的,看不出对女性有任何歧视。但如果从社会性别平等角度来审视,某些对男女做出同样规定并同样适用的法律制度,其施行的结果并不能真正使女性获得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法律保护。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因此,要真正消除男女间的不平等,实现对女性权利的平等保护,在
5、公共政策包括法律的制定中应当具有社会性别视角。本文拟以公共政策(注:公共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共政策指的是政府等决策部门对公众利益行为的规制和分配的措施。广义的公共政策指的是政府及立法机构制定的对公众利益和公众行为的规制和分配,包括法律在内。本文的公共政策采取广义的含义。李惠英.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1.)中的法律之一《婚姻法》为例,运用社会性别平等理论来分析该法律制度对男女两性的影响,尤其是某些形式上男女平等的规定实际施行后可能会给女性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从社会性别平等角度对完善我国现行《婚姻法》提出立法建议,以期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尽绵薄之力。
6、 一、以社会性别理论审视公共政策包括法律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公共政策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在制定公共政策包括法律时应当考虑该项政策对男女两性的影响,预测该项政策的实施可能会给两性带来的不利效果,尤其是对女性的影响,从而尽量减少该项政策的不利因素,以便“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帮助,为社会成员提供平等发展的条件。”[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然而,很多现存的公共政策仍是不完善的,女性的部分权利被忽略,不能得到与男性同等的保护。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传统社会习俗的影响方面看,不难发
7、现男女两性除了在生理上存在差别外,因传统社会文化习俗影响下的性别偏见,致使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实际比男性低,因此一些形式上平等的法律制度,仍然可能使女性得不到同等的保护;其次,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的性别价值观方面看,正如美国有学者指出的,由于许多法律研究领域的奠基者都是男性,法律是什么或者法律应该是什么通常取决于男性的标准并且反映着男性价值观念。[2]这种以男性为标准建立起来的法律在表述上通常采用“妇女享有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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