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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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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加拿大合同法之“受益第三人规则”作者:吴文嫔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07期加拿大曾经是英、法两国的殖民地,英、法两国的法律观念及制度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加拿大合同法之“受益第三人规则”。在加拿大合同法发展过程中,英国的法制传统对其影响最大,在十个省中,有九个省的合同法律制度起源于英国普通法,属于普通法系,唯有魁北克省的合同法起源于法国法,属于欧洲大陆法系。作为近邻,美国的法律文化和制度也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加拿大合同法在发展过程中,吸收、借鉴了英、法、美等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制度,实具研究意义。本文拟对加拿大普通
2、法系合同法之“受益第三人规则”加以研讨,①以期对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提供有益的借鉴。一“受益第三人规则”在加拿大合同法中的基础性地位(一)“受益第三人规则”之内涵与基础性地位的奠定“受益第三人规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②的一个重要体现,意指:只有给付对价的合同的当事人才能对合同提起诉讼,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无权对合同提起诉讼。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48/48精品文档这一规则也可以解释为第三人不会受他人的合同约束也不会因他人的合同享有利益。④特雷特尔(G.H.Treitel)教授认为,拒绝第三人对合同的诉权有四方面的依据:其一
3、,合同具有私人属性,只能影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其二,允许第三人起诉合同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其三,如果第三人能对赋予他利益的合同提起诉讼,那么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及撤销的权利就会被过度的阻碍;其四,第三人仅仅是接受利益的馈赠人,而不是受诺人。⑤在英国,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自1861年Tweddlev.Atkinson⑥一案确立以来,一直被严格地执行,并绝对支配着司法判例。在该案中,法庭拒绝第三人强制执行合同的理由是“未曾支付对价的陌生人不能对合同享有利益”。⑦此原则在1915年DunloppneumaticTyreCo,Ltdv.Selfridg&Co,L
4、td一案中,被英国上诉法院确认为一项基本原则。⑧审理此案的法官哈尔登(ViscountHaldane)说:“在英国法中,有些原则是基础性的,例如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就合同项下的权利提起诉讼。因合同产生的第三人的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iusquaesitumtertio⑨)。”⑩第三人不能对合同提起诉讼的“受益第三人规则”由此奠定了在普通法中的基础性地位。通说认为,“受益第三人规则”通过1968年的Beswick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48/48精品文档v.Beswick(11)案进一步确立,该经典判例再次肯定了合同
5、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不享有对合同的诉权。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该原则被坚定地遵循,尤其在上议院对MidlandSiliconesLtd.v.ScruttonsLtd(12)一案的判决中可见一斑。(13)丹宁勋爵(LordAlfredThompsonDenning)认为该案的卸载人无权基于他人订立的提单主张责任限额,他陈述道:“承运人并没有成为卸载人的代理人……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对合同提起诉讼,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一个合同之外的陌生人不能就合同的条款享有利益。”(14)传承英美普通法的传统,加拿大合同法也恪守“受益第三人规则”。事实上,这一原则在加拿大法院被
6、毫无疑义地广泛接受。(15)作为对MidlandSiliconesLtd.v.ScruttonsLtd一案的回应,加拿大最高法院在CanadianGeneralElectricCo.v.Pickford&BlackLtd(16)一案中根据“受益第三人规则”否认了合同对第三人的影响。(17)在之后的GreenwoodShoppingPlazav.Beattie(18)一案中,加拿大上诉法院曾提出将第三人视为受诺人的建议,(19)这样一来,第三人就不再是合同之外的陌生人,而最高法院法官麦金泰尔(McIntyre)虽然明白代理和信托会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7、,并可以适用这个案件,但他仍旧拒绝了上诉法院的这一确定第三人身份的建议,并且在合同当事人的意图之上再次重申了“受益第三人规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48/48精品文档,拒绝承认第三人的权利。(20)根植于对价原则的“受益第三人规则”在加拿大合同法中作为一个基础性的原则被遵守,(21)根本原因在于加拿大对于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继承。若固守这基础性规则,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便无法对合同主张诉权。可以说,确认受益第三人对合同享有利益,可以对允诺人主张请求权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22)在很长的时间里得不到加拿大合同法承认的障碍
8、便是“受益第三人规则”。(二)对“受益第三人规则”基础性地位的质疑与拥护虽然“受益第三人规则”作为一个基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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