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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G(H)2018-079N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人: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8年4月28日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目录招标项目概述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规范要求九、其它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资格文件部分三、技术部分四、资信部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现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规划设计单位。二、招标项目描述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包括道路景观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沿线地块概念规划。通过方案比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对中标方案进行深化及优化。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总规划设计地块面积约60公顷。(具体定位详见附图)。3、规划设计周期:180日历天4、编制深度:中标单位应对项目标书确定的相应规划设计内容进行不断深化及调整,直至南浔区政府批准,并配合项目具体实施的前期工作。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四、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费。五、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0572-2369826传真:0572-2369826办公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701室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年4月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11.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规划,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具体定位详见附图)。编制深度:中标单位应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不断深化及调整,直至南浔区政府批准,并配合区域控制调整。23.3设计周期:180日历天33.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包括道路景观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沿线地块概念规划。通过规划初步方案比选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对中标方案进行深化及优化,满足区规划管理部门报批要求。42.1资金来源:自筹5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其中正、副本分开装订、包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装订、包封)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部核定的规划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类或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713.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必须以本项目编号作为项目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编号为:G(H)2018-079N),否则作废标处理)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912.1报价方式:通过制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收件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1321.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1431.1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招标单位:湖州南浔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资金来源2.1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3规划设计期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4.3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费。6.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8日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8年5月11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进行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以“重要通知”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补充通知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部分共两部分组成(两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已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须说明入库情况,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需提供原件或相关公证件”)(5)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范围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一览表;【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团队安排合理(均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原件核查);(8)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须确保缴款凭证上具有本项目招标编号G(H)2018-079N)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10)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日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11)无《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12)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13)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huzhou.jcy.gov.cn/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shtml),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15)报价承诺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核查,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原件已放资格文件正本中,或已注明无需提供原件的,可以不再提供原件审查)。(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或公证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规划思路及技术路线;10.3.2规划的重点与难点;10.3.3方案内容;10.3.4规划设计进度与成果构成;10.3.5技术准备书;10.3.6投标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根据本合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确定承担本合同设计工作的报价;12.2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投标费中应包含直接成本(设计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的其他专项开支、规划编制期间与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税金、利润及完成本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2.3投标人的报价包括道路景观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沿线地块概念规划;12.4本项目规划设计服务费为固定价,本报价包含各子项的全部费用。类型费用规划设计费用结算办法道路景观整治35万中标后按承诺价价格与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结算建筑立面改造35万沿线地块概念规划35万合计105万/注:报价承诺表须在资格文件中提供,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2.5除项目大变动和政策性规定外,规划设计费用不予调整。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1招标人接受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无《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帐户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191151010400546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联行号:103336011516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G(H)2018—079N】作为项目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14.4.2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站备案。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原件)、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证件的都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再开技术标。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拟中标入围单位,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单位;26.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本招标项目的规划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须在接到领取通知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目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1.3履约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不接受银行保函。32、合同签订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项目评标办法所确定的中标人。32.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3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6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33、串通投标行为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八、其他34.1在研究、规划设计过程中保证现场有设计人员能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业主代表的工作质询。各子项的研究进展情况及时向业主通报并向业主征求意见。我方的规划设计负责人受我方充分授权,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并产生令业主满意的规划设计效果。34.2参加本次方案投标的作品使用权(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在征集活动后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的方案。34.3所有参加单位的规划设计方案在评审后不退还。34.4选定中标人后,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3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规划,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具体定位详见附图)。3.规划目的南林路是南浔城区的主要中轴线,南林路沿线区域是南浔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块,本区块的发展是南浔增强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重新焕发城市活力的需要。必须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4.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南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南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它国家、湖州市的相关规划和政府文件等。5.设计主要内容南林路是沟通南浔城市南北的生活性干道,也是城市南北两侧重要的入城口,道路沿线区域为南浔中心城区核心区块。道路两侧建筑勾勒的城市轮廓线应以尊重自然、崇尚人性、延续文化为核心理念,在整体空间上将城市基地、建筑物、构筑物、自然风貌进行有机综合;本次规划设计应构筑以南方时代广场、发展大厦、总部经济园等地标性建筑为重要节点,对南林路沿线地块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通过对建筑现有元素的分析和地域历史人文元素的提炼,打造南浔城区重要的公建主轴线。对南林路的组成要素进行综合性解读,同时结合南浔区的历史背景和地域特色,提出本次南林路综合景观提升方案关于道路多维景观空间营造的原则、主要目标及规划构想,并最终形成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实施方案。6.技术准备书主要内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本项目技术准备书,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思路、重点、难点及技术路线——具体规划设计方案内容——规划设计进度安排——质量服务保证7.审查及进度要求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经招标程序确定项目单位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详细大纲并进行汇报。若未获得招标单位认可,应在半个月内重新提交修改后大纲内容。若仍未获得认可,则中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编制费用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规划设计大纲通过后2个月内提供方案稿,方案稿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方案送审稿,最终以招标单位组织区政府相关会议审查通过,并按要求修改完成为达到技术要求的标志。8.方案深度符合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项目技术准备书》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9.最终方案成果中标单位项目实施完毕后提供的方案成果由规划设计说明、规划图则两部分组成。10.提供最终成果份数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毕后提交以下内容:(1)、正式成果10套,光盘刻录2份。(2)、送审稿、初稿、讨论稿:按采购单位需要提供。11、合同签订经区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协调,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由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明确设计范围及实施主体,设计费用由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乙方:(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四、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本次设计项目、其内容、深度达到有关要求。(1)招标范围:(2)设计范围:(3)编制深度:(4)质量标准: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负责本次方案编制工作。(2)甲方需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包括:基础资料和相关图纸;配合技术人员现场调研、负责组织专家验收和评审会。三、方案设计费用本次方案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本次设计费用包含直接成本(设计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的其他专项开支、设计期间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税金、利润及完成本规划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四、合同付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送审稿完成提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送审稿获会议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成果稿完成提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2)设计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①、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②、五、验收标准和方式(1)技术服务或技术培训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标准,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2)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3)超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技术内容,如增加内容,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都不属于保证期范围内,需重新委托。(4)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双方责任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一)甲方委托服务任务时,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服务。(二)按时接收和审查提交乙方的方案成果,同时向乙方及时支付相应费用。(三)按照乙方的提纲提供技术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资料清单另附),为乙方在现场的工作提供方便。(四)因乙方责任未按时提交成果,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费用。(五)甲方有权了解方案编制进度和质量,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反映。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一)方案设计成果提交的进度安排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二)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成果,同时收取相应的费用。(三)在编制过程中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准确了解和贯彻甲方意图,但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四)按照双方商议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方案成果。(五)因工程建设需要,若甲方要求设计驻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安排设计人员驻点服务工程现场建设。(六)按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省、市等地方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一)双方同意由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双方约定向南浔区人民法院起诉。八、其它(一)如因不可抗力而延误的,可视具体情况顺延。具体设计进度和工作阶段按技术准备书操作;(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但该成果系专用与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得以这些文件用语其他工程项目。(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如下: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办公地址:办公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本)项目编号:招标单位:项目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技术标、资信标)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投标单位: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请按招标文件10.2条提供原件)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人名称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投标人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不良行为记录注明期限的以期限为准,未注明期限按一年计。2、不良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情况,以文件公示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算起。3、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注明内容、时间等情况,未说明情况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4、不良行为公示、行政处罚如有提前结束或注销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否则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5、本表格必须如实填写完整,空白或“/”的均按无效标处理。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招标单位项目名称设计规模承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质量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报价承诺表招标单位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类型费用规划设计费用结算办法道路景观整治35万中标后按承诺价价格与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结算建筑立面改造35万沿线地块概念设计35万合计105万/注:投标费中应包含直接成本(设计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的其他专项开支、设计期间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税金、利润及完成本规划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格式根据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编制)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本项目招标文件。二、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2.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投标文件初步评审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的;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或正、副本错装的;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或错装、漏装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四、投标资格审查评定4.1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4.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的;4.1.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未达到要求的;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4.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无联保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4.1.4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4.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投标人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4.1.6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按要求填写和未如实反映的;4.1.7投标当月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4.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社保证明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4.1.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4.1.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的;4.1.11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4.1.1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五、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技术标评分。评标对技术标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六、评标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方案设计,技术标采用书面投标文件评审(初步方案),其中电子文稿(光盘)与书面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交的初步方案内容,结合《初步方案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每位评审专家按初步方案优劣进行打分。各投标单位技术得分为全部评审专家评审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值,并保留二位小数。技术标评审标准:(1)项目组人员技术力量;0-15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每1人加2.5分,最高5分);近五年有过本地(吴兴、南浔)或周边城市类似道路沿线整治改造规划项目经验,且工程长度不小于4公里的,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10分。(2)规划思路清晰及技术路线合理性;0-15分;(3)规划重点与难点把握度;0-10分;(4)规划初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具有较高的创新理念);0-50分;(5)规划设计进度是否安排合理与成果构成完善性;0-10分;七、决标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行政监督机构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并列最高分时,以初步设计方案项得分高的优先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排名。中标人确定后,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分中心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3日。八、中标无效1.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不按《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要求填写和如实反应的。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规划设计任务书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4月一.3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背景随着长三角转型发展、湖州战略目标的调整,南浔迎来了“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重振辉煌”的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湖苏沪高铁也即将开工建设并在南浔设站,也为南浔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全面深入贯彻省委和市委的总体决策部署,构建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的宏伟蓝图,同时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城市“双修”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南浔也在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与环境精准治理建设工作,以品质建设引领南浔发展。南林路是南浔城区的主要中轴线,南林路沿线区域是南浔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块,本区块的发展是南浔增强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重新焕发城市活力的需要。必须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规划,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附:规划范围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5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5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规划设计目标南林路是南浔城区的主要中轴线,南林路沿线区域是南浔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块,本区块的发展是南浔增强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重新焕发城市活力的需要。必须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规划设计主要内容南林路是沟通南浔城市南北的生活性干道,也是城市南北两侧重要的入城口,道路沿线区域为南浔中心城区核心区块。道路两侧建筑勾勒的城市轮廓线应以尊重自然、崇尚人性、延续文化为核心理念,在整体空间上将城市基地、建筑物、构筑物、自然风貌进行有机综合;本次规划设计应构筑以南方时代广场、发展大厦、总部经济园等地标性建筑为重要节点,对南林路沿线地块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通过对建筑现有元素的分析和地域历史人文元素的提炼,打造南浔城区重要的公建主轴线。对南林路的组成要素进行综合性解读,同时结合南浔区的历史背景和地域特色,提出本次南林路综合景观提升方案关于道路多维景观空间营造的原则、主要目标及规划构想,并最终形成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道路景观整治调查分析南林路的交通状况后对道路断面进行改造提升,整治现有道路绿化景观,并提出城市家具设计导引。2建筑立面改造针对道路两侧已有建筑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南浔特色对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店招广告、夜景亮化做出统一规划设计。3沿线地块概念设计分析调查南浔个地块现状后结合上位规划对沿线留白地块进行概念规划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平面布局、经济测算、建筑效果示意。时间进度计划规划编制周期控制在六个月内,具体工作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阶段一:初步成果阶段,工作周期为1个月左右。主要工作包含现状梳理、功能研究及初步成果编制。阶段二:内部研讨与沟通决策,工作周期为1个月。阶段三:成果编制阶段,工作周期为3个月左右。技术团队配合进行汇报沟通,编制设计成果。阶段四:最终成果编制阶段,工作周期为1个月左右。根据沟通成果的最终修改意见,深化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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