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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1
《《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国税发[2007]158号《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现将《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一、相关表证单书1.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范本2.《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3.《黑龙江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退税申请审批表》4.《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
2、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国税局填报)5.《营业税减税申请审批表》二、相关法律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2.《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3.《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办[2007]103号)4.《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残联发[2007]29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
3、29号)6.《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劳社发[2006]33号)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税收管理,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辖区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第二章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认定第三条残疾人的认定。残疾人认定以县
4、(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为依据。残疾军人认定以省民政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为依据。《残疾人证》和《残疾军人证》的真伪,分别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第四条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认定。(一)申请福利企业资格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3.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4.企业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
5、业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6.残疾人职工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至8级)》。7.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9.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10.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当地县(市)、区民政局受理企业的申请资料经初审后,报市、地民政局审核,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的,由市、地民政局出具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向企业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确认企业的福利企业资格。(二)申请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
6、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资格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资格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3.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副本。4.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5.单位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名册、身份证、《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1至8级)》。6.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使用设备说明。7.单位内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8.单位为安置的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7、的缴费凭证。9.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当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受理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经审核后,符合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安置残疾人单位条件的,出具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向企业颁发《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证书》,确认相应资格。第三章减退税资格认定第五条符合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单位的认定。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或者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及其他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税务认定审批确认
8、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单位不需要提供)。(四)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五)职工名册及残疾人职工名册复印件。(六)依法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七)委托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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