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09446
大小:52.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1-11
《市气象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市气象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服务内容办理依据服务对象承办机构联系方式1公众气象预报通过广播、电视、电台和报纸统一发布公众气象预报。通过手机短信、96121气象声讯电话、苏州气象微博、微信、手机APP提供的全市天气预报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社会公众市气象台672627702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及预警信号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
2、、气象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及手机客户端统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及有关公共媒体等“绿色通道”快速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提供重要天气报告、气象服务专报、,气象灾情报告等系列灾害性天气气象服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公众气
3、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规定的职责和预报服务责任区统一发布,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社会公众政府、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市气象台672627703气候趋势预报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提供气候趋势预测意见。《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政府及相关部门市气象台67262770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
4、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防灾减灾机构和有关部门。4农业气象服务向农业管理部门、农技部门提供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夏收夏种气象服务,秋收秋种气象服务,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通过电子显示屏、大喇叭提供农业气象服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农民、农业生产企业、农业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市气象服务中心672670005
5、交通气象服务1)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太湖交通气象信息专报;开展春运交通气象预报服务。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气象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站向社会公众提供节假日天气预报、春运交通气象服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交通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67262770672670006环境气象服务开展全市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雾霾预警预报,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
6、空气质量预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发布相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社会公众市气象台672627707城市积涝、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预报等专项气象服务1)水利部门提供城市积涝风险预报等气象服务专报2)与国土部门联合对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
7、、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及企业市气象台672627708气象咨询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气象服务、应用气候服务、环境气象服务气象咨询服务《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防雷中心6726700066182770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气象有偿服务主要包括各种专业应用气象服务、应用气候服务、环境气象服务、防雷防静电等气象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9气象科普服务“3·23”世界气象日、“5·12”防
8、灾减灾日、“12﹒4”宪法日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天气气候常识、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