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ID:2553493

大小:669.00 KB

页数:78页

时间:2017-11-16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_第1页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_第2页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_第3页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_第4页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市档案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服务内容办理依据服务对象承办机构联系方式1查阅档案利用服务提供各类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

2、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苏州市档案馆保管利用处686173242档案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各类档案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苏州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65732880市经信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服务内容办理依据服务对象承办机构联系方式1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和咨询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有关政策宣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能评审查、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工业节水等有关政策咨询。《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研究开发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公民及其组织(企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6861634622新型墙体材料宣传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对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

4、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社会法人及民众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办公室6521039033散装水泥政策宣传与咨询散装水泥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好散装水泥宣传周。定期汇编政策文件到各级散办,组织政策技术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定期公布行业发展信息。《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的指导、服务,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定期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全社会,行业相关单位市散装

5、水泥办公室6777509344散装水泥技术推广推广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的指导、服务,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定期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市(区)散办,行业相关企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6777509355组织和引导企业拓展市场空间“三定”规定: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工作,拟订市场开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场开拓工作。市内企业经济运行处68

6、616223创新方式组织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通过“苏州名优新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营销,推动产品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积极扩大市场占有。66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性、公益性查询服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和市政务中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法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扩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范围,拓展信用信息应用途径、服务方式和服务领域,为政府提供信用审查服务,为社会公众、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依法依规逐步开展自然人信用状况查询《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设立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全

7、省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处理和发布,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增强省级平台对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撑服务,完善社会化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市信用信息平台面向

8、社会提供查询服务。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所查信息属于公开信息的,无需信用信息主体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