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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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中日建交40余年,两国之间贸易往来不断加深,但这也造成了中日两国贸易摩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深,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加深。中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但是农产品贸易状况一直不理想。随着农业国际化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推进,中国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贸易额也在不断增长。中日贸易关系是亚洲以至全世界重要的贸易关系,中日农产品贸易对双方国内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伴随着相互间贸易摩擦的纷繁不断。随着日本发展水平的提高,日本的农产品需求已经达到相对饱和程度,总需求量趋于稳定,但其消费结构仍在不断优化。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对日本扩大农产品出口,这关系到自身的重大利益,因而我国高度关注此问题。但从日本的角度来看,虽然主要食品供给者是中国,但食品进口存在替代来源,对中国食品的依赖性不存在。事实上,日本消费者常常把中国农产品看作是低价、低质商品,生产者赞同限制进口,公众也很认同。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差异,中日两国频频在农产品贸易上出现摩擦,两国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因此,通过分析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实施相关措施,避免以及缓解两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对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实现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促进中日长期友好贸易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贸易摩擦;原因;对策 AnalysisandCountermeasuresofagriculturalproductstradefrictionbetweenChinaandJapanAbstract:ChinaandJapanestablisheddiplomaticrelationshipsfor40years,thetradebetweenthetwocountriesbecomemoreandmoredeeper.Withthedevelopmentofeconomicglobalization,China'sinvolvementisalsodeepeningglobalization,especiallyexporttradedevelopedrapidly.Chinaisabigcountryinagriculturalproduction,butagriculturaltradesituationhasnotbeenverysatisfactory.Withtheadvancementofinternationalagricultureandagriculturaltradeliberalization,China'slinkswithinternationalmarketsincreasinglyclosetradegrowth.Sino-JapanesetradepartnershipisanimportanttradingpartnerinAsiaand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worldtradeinagriculturalproductsisofgreatsignificancefortheeconomicdevelopmentofboth,butnumerousmutualtradefrictionconstantly.Withtheimprovementofthelevelofdevelopment,thedemandforagriculturalproductsinJapanhasreachedarelativesaturationstage,thetotalstabilized,butstillcontinuetooptimizetheconsumptionstructure.FromtheChineseperspective,theopportunitytoexpandexportsofagriculturalproductstoJapanrelationstotheirownvitalinterests,andthusarehighlyconcernedabout.ForJapan,althoughChinaisanimportantfoodsupplier,buttheexistenceofalternativesourcesofimports,thereisnodependenceonChineseproducts.Infact,China'sagriculturalproductsareoftenseenasJapaneseconsumerslow-cost,low-qualitygoods,restrictionsonimportsnotonlygetthesupportofproducers,butalsoeasierforthepublic'sapproval.ItisbecauseofthisdifferenceintheinterestsofbothChinaandJapanappearedfrequentlyonagriculturaltradefriction,therebyaffectingthedevelopmentofbilateraleconomicandtraderelations.Thus,byanalyzingtheJapaneseagriculturaltradefrictioncausesandfindappropriatemeasurestodevelopmeasurestopreventandalleviateagriculturaltradefrictionbetweenthetwocountries,toimprovethecompetitivenessofChina'sagriculturalproducts,toachievefreetradeinagriculturalproductsbetweenChinaandJapantopromotetheSino-Japaneselong-termandfriendlytraderelationshasimportantsignificance.Keywords:Agriculturaltrade;tradefriction;reasons;Countermeasure 一、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现状及表现(一)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现状近几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额不断上升。2008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91.6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405.0亿美元,总体来说,出口贸易额在我国贸易总额很大比重。2009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13.5亿美元,比上年(下同)下降7.3%。其中出口391.8亿美元,下降2.5%。2010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219.6亿美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出口额494.1亿美元,同比增长24.8%。2011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556.2亿美元,同比增长27.6%。其中,出口额607.5亿美元,同比增长23.0%。在这一年中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均大幅增长,但进口增幅大于出口增幅,农产品贸易逆差在逐渐扩大。2012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757.7亿美元,同比增12.9%。其中,出口632.9亿美元,同比增4.2%。在2013年1-6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73.3亿美元,同比增3.2%。其中,出口319.5亿美元,同比增7.0%。从这几年的数据看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跌宕起伏,不趋于稳定。虽然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额不断增加,但中日农产品贸易额却不是如此。2008年两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77亿美元,到2103年上半年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却在不断减少。虽然中日农产品贸易额起起伏伏,还未趋于稳定,但是日本仍保持着我国农产品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日本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它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中国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但中国具有竞争力的可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战后日本对农产品贸易的进口一直大于出口,同时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很大比重,但自2002年以来,由于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与此前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日本不断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使得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越来越明显。表12008-2013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额单位:亿美元年份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对日出口额2008991.6405772009913.5391.876.920101219.6494.191520111556.2607.5109.420121757.7632.9119.82013873.3319.554.1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数据整理计算得出(二)近年来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具体表现 1.自2008年以来日本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影响较大的是利用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绿色贸易壁垒、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措施,并采取多项新措施,如关税和关税分布的影响,进口限制和海关程序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从而影响中日农产品贸易。2.2009年,在“毒饺子风波”中,日本对整个中国出口食品表示不信任。一些日本媒体和消费者无视中国食品在日本抽检违规率很低的事实,对中国出口食品表示极大的不信任,拒绝购买中国食品。这一方面有日本媒体炒作的因素,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消费者也越来越关注中国的农业生产体系、流通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动物福利与日本的差异,造成日本消费者对中国农产品的不信任,导致中日农产品贸易额的下降。3.在2011年,随着地震,海啸,核辐射的危害,日本农产品对中国等国外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但在这一年中日本仍然扣留我国215批次食品,相比2010年,我们在日本的拘留总批量减少24.3%,但越来越多的集中到农业的重点领域中。4.在2012年的下半年,各大网站,报纸,媒体都在谈论“钓鱼岛事件”问题,日本三番两次挑衅中国,中国虽然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容侵犯,但日本仍然叫嚣钓鱼岛问题,甚至还做了“购岛”这种荒谬的行为。九月份,中国反日骚乱爆发后,人们开始抗议日本的法西斯行径,并开始拒绝购买日货,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额也不断下降。二、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一)中国方面的原因1.中国农产品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的问题很严重。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工业的发展,“三废”污染和城市加速发展排放的污染不断增加,导致我们的空气、水和土地污染不断加剧,威胁到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农产品有农药、化肥的存在,导致农产品质量低于他国。更有甚者,个体菜农为赶蔬菜上市时间,蔬菜施用农药不久后就被上市销售,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从而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可信度。我们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常规化肥和农药,从而使农药、硝酸盐、重金属和激素严重超标,造成蔬菜质量下降,影响消费者健康。有些农民缺乏用药常识,使用禁用农药,使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影响农产品出口贸易,造成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中国出口动物源类食品中常常发现含有抗生素,这也是导致动物源类出口食品受阻原因。2.缺乏中介组织,影响农产品出口秩序,出口企业自律性差中国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缺乏中介组织。在国外,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如美国,不仅有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而且也有农业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生产和联系中介,组织农产品出口。因此,中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不具有优势。由于中国农产品缺乏行业内的组织和协调,难以形成统一的价格,同时自营出口企业的自律性差,在对外报价中竞相压价,恶性竞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秩序。 虽然中国的农业体制已经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但尚未过渡到现代市场体系。虽然一些地区已经变成一个大型的、集约型农业生产基地,但在在养殖方面的很大程度上仍是散漫的、随机的、小农式的。对于一些盈利的行业,企业会一拥而上。一旦进口国拥有前景广阔的市场,他们便一拥而上。一些企业甚至采取了“以量取胜”,砍价竞争的方法。一方面,不公平的价格竞争很容易从国内市场燃烧到国际市场,这已对我国农产品造成巨大的伤害,另一方面也为日本和其他国家采取限制性措施提供了一个借口。3.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集中、品种单一除了农产品质量、出口秩序差等问题,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还有出口市场集中,品种单一的缺点。这不仅容易引起贸易摩擦,而且对日本农产品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当缺乏其他销售渠道的限制时,这将会很容易给中国带来巨大的损失。从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来看,由于市场发展和产品特点,亚洲地区农产品出口占所有农产品出口比例超过70%,部分出口的产品对日本市场的依赖性非常大。如草菇的90%以上、肉鸡的70%-80%、鳗鱼的主销市场都是日本。中国作为蔬菜出口大国一直是日本蔬菜市场的主要进口国。由于过分依赖于向日本农产品市场出口,所以日本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等技术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更大。一旦出口日本受阻,就没有分散风险的其他渠道,中国农产品将面临外销危险。此外,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品种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因为不少同类型的产品的出口和进口,对中国形成的影响更大,因而更容易导致贸易摩擦。如果我们能够实现出口产品多样化和差异化,出口种类繁多,就可以分散贸易摩擦带来的各种风险,并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4.中国的环保标准较于他国比较低与国际环保标准水平相比,中国的环保标准很低,跨越技术壁垒的力量远远不足。在中国有19278项国家标准,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小于50%,尤其是高科技标准严重缺乏。到2000年底,中国仅有1831种使用绿色产品标志的产品,同时AA级产品也只有38个,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输出量是最小的。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的开发阶段就已经开始制定,而我们的标准制定周期过于长,相对滞后,农业标准已经远远落后于国际标准,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合格的国内生产的产品由于他国对残留农药和抗生素检验的超标,被退回或销毁或禁止进口。5.检验检疫部门执法不严由于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权力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行使过程中有扩大和滥用的性质。在检验检疫执法中,执法水平较过去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执法过程中仍然有一部分是不依法执法,越权执法的程序,执法权力的滥用,其他合法权益的相反的问题成为限制检验检疫建设和进一步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原因。因此,控制行政执法权已成为行政权力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物理学、化学、毒理学、药理学、 国外残留要求和特定污染物代谢等方面的性质要求,商检部门一般会为企业提供咨询或建议,或发表一定的规范,从而减少不合格产品的出口。但有些公司由于过分追求眼前利益,往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更有甚者,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蒙混过关通过检验,结果被发现残留超标,从而失去了出口机会,甚至失去了一些国际市场。(二)日本方面的原因1.实行关税壁垒关税壁垒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税和各种进口附加税的办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手段。这是贸易壁垒的一种。这可以达到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起到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它还是在贸易谈判中迫使对方妥协让步的重要手段。世界贸易组织对其极力反对,并通过谈判将其大幅削减。在1995年姜、蒜事件和2001年洋葱,鲜香菇的事件,日本对中国农产品进口设立了壁垒,主要运用世贸组织“农业协定”中对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的特殊保障措施,以此来发动攻击。并以此为目标,推出对农业调查的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并作为临时启动特殊保障的措施,设定进口配额的正式依据,对农产品超过配额实行高关税,最终以减少农业进口为目标。2.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日本的耕地面积是非常有限的,只有504万公顷耕地,大部分农产品依赖于进口。日本国内食品、化肥、农药、农用机械的价格很高,导致其对农产品的进口大力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日本不仅对农产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还对一些农产品实行了批发价格,如日本对进口大米征收高进口税490%,造成国内和进口大米仅占日本市场的5%。此外,日本的农产品进口配额,通过竞标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招标,不仅控制了进口总量,而且还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3.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升进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大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由于传统的贸易壁垒限制贸易自由化、关税、配额、许可证等,国际经济一体化和贸易的发展步伐逐渐缓慢。发达国家已经采取了更微妙,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措施—技术壁垒,以防止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其市场。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对自己的健康和环保越来越在意,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壁垒协议”中值得注意的是“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在其范围内以它认为适当的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和环境” 。日本等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增加使用技术壁垒,各种标准也越来越严格,世界各国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受到很大影响。在农产品贸易、法律、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发达的日本,中国被检测出“不合格”的农产品被日本排斥在外。日本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所以对农产品的进口制定了严格的、复杂的技术标准和极其苛刻的卫生检疫标准,高农药残留标准,对不符合和未达到卫生检疫标准的国外农产品禁止进口。此外,WTO的有关规则使日本在打着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旗帜下,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虽然重视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和食品安全是重要的,但对农产品的高标准的进口规定实质上是从事新的贸易保护主义。这种方法很容易导致贸易摩擦,不利于双边贸易。4.日本国内经济的萧条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岛国,工业原材料、能源等初级产品的开发必须从国外大量进口。为了重振该国经济,日本政府建立统一的贸易政策,重点扶持发展出口行业。战后日本对外贸易额增长速度非常迅速。1950年至1992年,日本的出口额年均增长率为16.3%,远高于世界和其他工业化国家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20世纪60年代后期,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德国联邦共和国,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虽然日本一再有来自美国、欧洲贸易的压力,但因为日本经济正在快速增长,再加上自由贸易协定对日本经济造成的影响不大,日本的经济仍保持着持续增长。日本政府一直坚持自由贸易的政策,往往更愿意采取自治、补助等手段来缓解贸易摩擦,这就不容易发动贸易抗拒战。然而,进入90年代,随着日元的升值和泡沫经济得破裂,日本经济已经持续了10年的停滞。尤其是进入2001年以来,由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缓慢,股市暴跌的严重冲击,造成日本经济的进一步恶化。2001年3月16日,日本政府宣布温和经济复苏已经停止,并首次承认日本处于通货紧缩之中。这在只在1881年松方财政紧缩和1927年金融恐慌出现过。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尽管泡沫经济破灭,日本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模式导致价格下跌的现象已经出现了很多次,但大部分都设有本地化和瞬态特性,再加上通过出口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拉动日本经济,日本经济一直徘徊在边缘,却不会被困在通缩的恶性循环中。一些日本国民和非政府组织将价格下降归因于廉价的外国产品的进入,并施压于日本政府。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日本政府则想要实施贸易壁垒,以扭转经济衰退,刺激国内市场的消费。5.照顾生产者而轻视消费者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生产商集中,他们的利害关系和贸易问题显然更吸引大多数分散的消费者的兴趣,而贸易问题则更好解决,所以,一些政府往往愿意采取关税来限制进口,将生产商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为了保护本国产业,这种做法往往是无可非议的。然而,在今天,日本是继美国之后,发展成为第二大经济体。日本国内舆论和政府专家多次呼吁重视消费者,尽快出台经济政策。但是,日本对农产品进口数的限制,表明日本政府不会改变其忽视消费者的利益的政策。但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农业产品和其他产品以 相对较低的价格进口,将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对解决日本经济存在的长期价格差的问题(即日本国内的物价水平比其他国家更高)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再加上中国的农产品生产采用有机耕作方法,这也符合日本消费者追求健康食品的需求。然而,由于日本自身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较弱,廉价的农产品进入该国,对该国的农业生产者造成了一定影响。高品质的廉价农产品的进入,使得许多日本农民陷入困境,这导致农民和其他行业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提高关税来限制进口,代表了这些行业的政客通过施加压力于政府来提高关税,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后,“注重生产者”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使得决策者作出的决定仍然得罪消费者。6.日本潜在的粮食安全问题日本的大米自给率可以说是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有供给过剩的大米。在30年内减少水稻种植面积的农业政策,让农民转换旱田和水田,并通过农业补贴的形式部分实施,使得许多日本农民改种蔬菜,豆类或荞麦等旱地作物。而中国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包括蔬菜,豆类等产品。这显然会影响日本实施农业政策,并导致日本减少闲置农田,最终影响到日本粮食自给率和食品安全。同时,由于日本缺乏农业国际竞争力,农业劳动力的价格高,虽然大米在日本的供大于求,但由于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得多,所以要通过增加本国库存或寻求帮助来解决。随着限制进口关税对日本大米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进口关税的不断下降是必然趋势。中国是短粒大米生产大国,2000年中日生产者价格之间的差额为237日元/公斤,为此,日本人早就把中国看作日本大米一个潜在的出口国。为了保持大米自给自足的粮食安全这条生命线,未雨绸缪,这是日本禁止进口中国农产品的一个原因。三、解决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对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日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有机遇和挑战,只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不利因素,才能使两国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农产品贸易摩擦的解决应依靠双方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以达到双赢。(一)从政府层面解决农产品贸易摩擦1.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我们的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快农业生产、销售、质量、包装、检验检疫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使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销售,从而实现与国际社会接轨。同时,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的进程,学习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优化和完善我国农产品认证制度并统一认证标准,加快我国国际标准的步伐。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以加强我们对农业产业的支持,特别是农业服务方面支持,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生产效率和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农业出口对日本的技术贸易壁垒问题。政府应该大力建设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体系,推进“无公害食品” 的生产和加工,以确保我们的农业食品出口符合国外的标准。在检验检疫方面,应该改变以往的检查、检验检疫独立的外部考试管理系统,检验机构必须大力推进ISO9000系列标准,严格把好农产品质量出口关,维护中国出口产品的信誉。2.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建立预警机制,由中央管理,出口农产品,形成统一的劳动预警系统,与地方部门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收集和农业有关的出口信息,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进行筛选,对不利于出口的事件进行合理评估,制定相应的对策,提醒外贸企业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限制作好准备,避免和解决贸易摩擦。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农产品绿色壁垒。在很长一段时间,滞后的中国农业标准化对农产品贸易的约束日益明显。我国的农产品检测标准已经落后于发达国家,也没有统一的认证体系。因此,中国必须加快绿色技术标准的建立,建立和完善认证和检测体系,根据WTO协定的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标准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在整个测试中对农产品的生产实施管理和推广,以确保食品标准和农产品的质量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打破了农产品绿色壁垒的障碍。建立农产品出口日常巡查质量制度。通过对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测试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则,以制造商或运营商的检查形式进入,检查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进行。这不仅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同时也降低了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议政府成立农业监测专项资金,由国家按照农产品,农业组织的规定,制定国家农业例行监测年度计划和出口贸易管理部门,监督农业的质量和发布安全产品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农产品原产地质量信用等级。农产品通过认证的品牌免检制度的实施。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农业检验机构应当保持充分的资金营运,保证其开支维持不变,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资系统。3.加快农业生产的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这是打破在日本进行贸易的技术壁垒的关键。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充分了解日本市场的动态,调整农业结构,把长期的以新鲜产品出口变成新鲜产品和加工产品各有一定比例的出口。与此同时,农产品出口企业增加农业科学技术投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摆脱绿色壁垒。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是打破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虽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日本还存在一定差距。但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应按规定与国外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的国家合作,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产品安全体系认证(HACCP国际食品安全和质量系统),农业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建筑等方面的学习,就能解决贸易摩擦。中国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使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得到控制。只有通过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才能为中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获得“绿卡”。(二)从企业层面解决农产品贸易摩擦 1.加快市场多元化的发展总体而言,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尤其是日本,单一市场结构难以抵御市场风险。2001年,中日贸易战,中国部分地区的农民损失严重,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当地大多数的产品出口到日本,一旦发生贸易摩擦将对该地区造成一个巨大的损失。因此,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中国农产品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积极通过在更广泛的潜在市场上开拓各种渠道,打破单一市场的瓶颈尺寸,建立多样化的国际市场。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扩大农产品的新市场的出口,同时也要缓解来自日本市场的压力,分散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面发展单一市场贸易伙伴的贸易风险较大。首先,我们应该积极通过更广泛的潜在市场开拓各种渠道,不仅要加强与东亚国家的贸易关系,同时也要向欧洲和美国市场进一步发展;在贸易的发展程度对象,不仅向发达国家出口,而且也要在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如非洲大力开拓市场。此外,我国各种农产品出口比较简单,集中化程度高,应对产品结构调整,实现出口多样化和差异化。2.加大力度解决农药残留问题中国出口农产品,特别是新鲜蔬菜时有发生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国家绿色标准对农药残留的检测系统并没有量化的指标标准,而另一方面农业企业的这种危险意识比较薄弱。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进行量化的检测标准,对农药残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通过建立紧凑的生产基地,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等措施,加强对菜农的指导,同时农业科学科技部门要继续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进行研究,并结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推动绿色农业经营研究,开发各种蔬菜作物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减少农药的使用,并推出一批适应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是防治地下害虫。各级农业和其他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管理,特别是要增加对有毒残留农药的生产。对于销售和农产品要利用执法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农产品出口平稳进行。(三)从农业行业协会层面解决农产品贸易摩擦1.改革农业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的改革管理办法,国家有关部门要对制定的农业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等作出明确规定。农业行业协会从一般类型的社会管理向单独注册管理转变,减少了政府部门对农业行业协会的过多干预,形成民主自治组织和运行机制。政府权力下放的程度越大,农业将在农业行业协会解决贸易摩擦中发挥的作用越大。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功能,对供给和需求,价格水平,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树立良好的早期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及时发布和改善信息服务体系。协调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及时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对企业数据,动态分析和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0规范范围内与其他成员解决贸易争端。2.完善农业行业协会内部运行机制 目前,中国的农业生产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种植,不利于进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中国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被检超标,是由于其生产规模小,质量控制水平低。日本为什么能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的原因,是因为在日本生产规模大,生产具有高度特异性和高标准的害虫控制,它可以安全有效地防治蔬菜害虫。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组织在调整农业行业协会形成的调整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行业协会的发展模式,建立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农业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作用,更好地沟通出口企业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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