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脏内科医疗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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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内科行为规范一总则一、医师责任1.主管医师对患者的医疗诊治负有主要责任,主管医师为病房主治医师、手术患者的主刀手术医师、门诊接诊医师、会诊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及科内指派的患者临时责任医师。2.主管医师应对患者的全部诊疗过程负责,有权监督下级医师的医疗活动,因下级医师未执行主管医师指示而造成的医疗后果由下级医师承担责任;主管医师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医疗指示,严格执行上级医师指示的医疗行为其后果由上级医师承担责任。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对自己的医疗行为负责,包括:医嘱、对下级医师的医疗指示、下级医师请示后经批准的医疗行为、担任术者的手术及主要操作者的医疗操作。对病历讨论中发表的观点不承担责任。4.住院医师对独立完成的医疗行为负责。5.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医疗责任由其上级医师承担,未经请示的违规医疗行为构成严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担责任。二、基本准则1.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特别须注明其发生时间及处理时间,并追踪处理后的病情变化。2.为明确诊断,医师应为患者开具必要的检查申请单,申请检查项目应对诊断具有必要性、针对性,以避免漏诊。同时避免重复的、与诊断无关的检查,坚持因病施治。3.医师应认真填写各项辅助检查申请单,将单上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清楚并向患者讲明检查的必要性及对身体可能产生的影响。4.使用有可能出现严重副作用或加重病情的药物、自费药物、特殊药物及治疗时,应提前向患者说明情况,包括:使用必要性、可能发生的后果、费用情况等,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患者签字。5.患者拒绝接受医师提出的检查和治疗时,医师应再次向患者讲清此检查和治疗的必要性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将上述内容记录于病历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1.患者同时患多种疾病,因治疗其中一种疾病的需要,可能对其他疾病产生不良后果的,或因多种疾病而不能实施某一治疗的,应提前向患者说明情况,包括使用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后果、费用情况等,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患者签字。2.病历借阅、复印应按有关规定办完手续后进行,并应有医务人员在场。因医、教、研等需要借阅病历的,要填写借阅申请,三日内归还。3.因医疗及其他原因需封存病历时,医师应带领患者家属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双方当事人及医疗行政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法定程序封存。4.由于很多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禁止医师对下一次诊疗进行不负责任的武断性指导或承诺。三、医疗证明1.医师有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出具与患者病情、诊疗有关的医学证明材料,医师须保证这些证明的真实、准确。这些证明材料包括:(1)涉及司法程序的医疗证明材料、病情阶段性医疗鉴定;(2)其他诊断证明书(如出院诊断证明书)、病假建议书、各种检查报告单、病历摘要等。2.第54条所述第一类证明应由申请人持有关部门介绍信由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出具,第二类证明应由住院医师以上各级医师出具。四、转诊1.向外院转诊仅限于我院技术力量或医疗设备不足,无法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检查、诊断、治疗的患者。转诊时应认真审定患者病情是否允许转诊并经与有关方面联系后方可转诊。2.危重及特殊患者转诊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转诊前应向患者家属讲明转诊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并记录。3.门诊患者转诊应由科主任或经科主任签字方可开具转诊单,注明疾病或可疑疾病、检查或治疗项目、转诊期限,由门诊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签字后执行。五、医嘱1.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查房后一小时开出,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一般不得涂改,需更改、撤消时应注明并签字。2.医嘱应由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出并签字,开出后应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 医师核对方可执行。除抢救或紧急手术外,不得有口头医嘱。口头医嘱须经护士复读、经医师证实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开口头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项内容。二门诊一、总则1.门诊办公室负责日常门诊管理工作,检查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指示,解决门诊医疗投诉。2.各科门诊要选派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以上医师出诊,从事本专业两年以内的医师不得独立出诊。3.各科可根据本科具体情况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经审批后开诊。4.患者所挂门诊号完全不属本科疾病时,应耐心向患者说明情况,不收挂号费凭证,将患者转往相关科室。二、门诊病历1.门诊病历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记载语言应精练、准确、完整。门诊大病历中各项检查报告单应由挂号室按日期顺序粘贴于报告单副页上,放于病历中。2.门诊病历应书写日期、科别、主诉、现病史、阳性体征及主要阴性体征、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建议、复诊医嘱、签字。初诊病历还应包括既往史、家族史。3.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进行认真的物理检查,及时开具辅助检查申请单,并向患者说明检查的必要性及可能对患者造成的危害,将上述内容记录于病历中。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要求填写申请单的检查项目应及时填写。4.各种检查报告单回报后,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在病历中记录。5.患者初诊不能确诊的病例,医师应为患者再次就诊进行必要的检查。二次就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例,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建议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或请其他科室会诊以明确诊断。三、处方1.处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处方应复写,字迹应清楚,不得涂改并全名签字、盖章。各级医师应按有关规定权限开具处方。2.处方应符合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保证用药的准确性、合理性、安全性。 1.急诊处方当日有效,门诊处方3日内有效,超时限处方应由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2.医师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药物,禁止超范围、超权限用药。3.使用毒麻药、精神药物应在有关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严格按规定使用,使用此类药物应使用专用处方,并注明诊断及患者住址或工作单位。4.儿童慎用有明显毒副作用的药物,必须使用时应向患儿家长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四、专家门诊1.专家门诊出诊人员应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批后出诊。2.专家门诊应按时开诊。遇紧急情况不能到位时,应及时与患者协调,征得同意后由同级医师出诊。3.专家因故需停诊时,由本人在停诊前2日提出申请,门诊办公室同意后通知挂号室停诊。4.住院患者及急诊观察患者请有关专家会诊时,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患者重复挂专家门诊号。5.专家门诊应保证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不能保证其工作质量的专家将被暂停出诊资格。三病房一、病历1.住院医师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的书写,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首次病程记录应即刻完成。2.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书写或打印。力求通顺、简洁、准确、完整、字迹清楚。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平行划在错字字体上,每篇幅出现2次包括2次双线划在错字上的应立即重新书写。不得涂改、倒填、剪贴,医师签字应用正楷全名。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1.毕业不满一年的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毕业一年后的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上述文书均须按医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要求书写。主治医师负责审查并签字。2.病历中的主要诊断不得缺少,参照病案管理制度和评估标准实行单项否决。3.病程记录,危重及病情变化患者的病程记录应随时完成,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1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慢性病及病情平稳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每月记录一次阶段小结。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病程记录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签字等。特殊处理要记录实施目的、实施过程、实施时间、实施后患者病情变化情况。4.患者如果涉及手术,入院后3天及手术前、后3天,每日应有病程记录,各科重症监护病房患者应随时记录病情变化。5.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时间顺序粘于报告单副页上,报告单保留上眉依次粘贴,上眉书写检查日期、检查项目、阳性及异常结果用红色书写标记,未回报的检查结果应及时查找,遗失的结果应及时查补。6.住院医师与上级医师一起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承担对患者及家属的告知义务。病房告知包括:(1)患者病情状况及疾病诊断;(2)将实施的治疗方案和可供患者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法;(3)治疗过程中可能对患者带来的不利影响;(4)患者可能的预后结果:(5)病情变化及危重抢救;(6)患者可能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7)需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的侵入性检查和治疗;(8)自费检查和自费治疗项目的费用和必要性;(9)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使用及必要性;(10)住院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11)一切应向患者说明的情况。上述各项中需填写知情同意书的,应如实填写并签字。二、病例讨论1.下列情况应组织病例讨论:疑难病例、急危重症病例、重大手术病例、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病例、医学伦理学病例(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或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的病例)、死亡病例及其他需要讨论的病例。2.院级病例讨论包括全院或多科参加的病例讨论,由医务科决定。医务科 应确定讨论病例、讨论时间、讨论程序、参加人员、讨论目的、注意事项等,提前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准备。院级病例讨论的结论由医院承担责任。1.科间病例讨论是指由两科或两科以上参加的病例讨论。由提出病例讨论的科室负责组织工作,确定讨论病例、讨论时间、讨论程序、参加人员、讨论目的、注意事项等。科间病例讨论的结论由参加科室共同负责并报医务科备案,科间病例讨论可邀请医务科参加。2.紧急病例讨论是指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由主管科室提出,医务科批准并组织,有一个或多个科室参加的病例讨论。相关科室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出本科最高一级的医师出席参加病例讨论。紧急病例讨论的结论由参加科室承担相关责任并报医务科备案。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全科或专业组病例讨论,主治医师指导住院医师准备好与讨论病例有关的资料,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并提出要点及需解决的疑问、住院诊断及诊断依据、初步治疗方案,主治医师提出诊断,各级医师自下至上依次发表意见,最后上级医师做总结性发言,最终确定诊疗方案。全科病例讨论的医疗责任由科室负责。4.病例讨论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患者基本情况、讨论情况、最后结论。讨论内容应记入病历。三、查房1.住院医师对普通病人每日查房二次,及时准确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危重患者随时注意病情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为上级医师查房准备好有关资料,上级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要准确汇报病历、提出诊疗方案、需要上级医师解决的问题并汇报上级医师指示的执行情况。2.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查房时,要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汇报,检查、指导下级医师工作,纠正下级医师出现的问题,检查病历质量,确定诊断及治疗原则,决定会诊、转科、出院等事项,遇有重大及疑难病例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3.副主任医师每二天至少查房一次,查房时,要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汇报,检查、指导下级医师工作,纠正下级医师出现的问题,检查病历质量,确定诊断及治疗原则,决定会诊、转科、出院等事项,遇有重大及疑难病例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4.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二次,进行全科大查房1次及主持病例讨论1次,认真听取各级医师的 汇报、检查医疗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检查病历质量、确定诊断及治疗原则、决定重大手术,并向下级医师讲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趋势及新的学术观点,回答下级医师的提问。四、值班、交接班1.值班医师在开始值班前,接受各级医师移交的医疗工作,同时共同巡视病房,了解危重患者情况并床前交班。2.主管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交班,值班医师应做好病程记录及值班记录。3.值班医师负责病房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患者临时病情变化的处理,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上级医师。4.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呼叫时应立即前往巡视处理,因公需离开时,应留下去向及联系方式,遇抢救时应立即赶回。五、抢救1.抢救是指紧急危险情况下进行的医疗行为。患者病情在较短时间内重要生命器官或重要生命指标急剧恶化直接威胁到病人的生命时,在此情况下医师应在可能的条件下,尽全力抢救患者的生命。2.危重症抢救除一线医师外,应有二线医师在场指挥抢救,抢救时患者家属不应在场,但应随时与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并记录在案、签字。3.对危重症抢救患者及死亡患者应有详细抢救记录,注明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参加抢救人员,死亡患者应注明死亡时间及死亡原因。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死亡患者应立即书写抢救记录。4.拒绝抢救的患者,应有患者的直系亲属签字证明。5.抢救时应如实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治疗情况及预后,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发出病危通知书,完成告知义务。6.抢救过程应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包括检查和治疗时间、病情变化经过、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参加抢救人员等。7.抢救过程中需其他科室参加的,应立即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被请科室在接到邀请后,须立即派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抢救,无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场时,科内最高职称医师应参加抢救,任何医师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抢救,拒绝参加抢救的医师将对其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承担全部责任。8.抢救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及医务科报告。 1.抢救过程中医技科室相关人员应全力支持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2.急、危、重症患者入院检查或进入手术室途中,应有医务人员陪同。六、会诊1.申请会诊医师在医嘱、病历会诊单上注明普通会诊或急会诊及申请时间,急会诊可用电话方式通知被邀会诊科室。2.对疑难危重或诊断不清的患者应及时提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3.会诊医师在接到会诊单后应在当天内完成会诊,会诊医师因手术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会诊时,应由其上级医师来完成。4.会诊医师应详细阅读病历,认真检查患者,提出会诊意见,开出具体医嘱及注意事项。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患者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责。但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应确保患者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患者应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应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七、入院、出院1.门诊接诊医师依据患者病情,为患者开具入院通知单并与病房联系床位,约定患者入院时间,通知病房主班护士。2.条患者出院事宜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提前一天通知患者家属,做好离院准备,住院医师整理患者病历,填写出院记录。3.出院当天,由主管医师开出出院通知单,告知住院处及护士站,协助病人办理出院手续。4.出院时,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转归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复查时间,并记录于病历。5.患者提出自动出院要求时,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可能对患者产生的影响及离院注意事项,将上述事宜记录于病历中,并请患者及直系亲属签字。 下面是赠送的保安部制度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保安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规,按照####年度目标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配备、配齐####各个楼层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确保####各通道畅通,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贯彻值班、巡检制度,按时上岗、到岗,加经对重要设备和重点部位的管理,防止和打击盗窃等各种犯罪活动,确保####内外安全。四、、加强保安队部建设,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秉公执法,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和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11、保持监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洁干净,天天打扫,窗明地净。12、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5、积极扑救。火警初起阶段,要全力自救。防止蔓延,尽快扑灭,要正确使用灭火器,电器,应先切断电源。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维护火场秩序,保证进出道路畅通。看管抢救重要物资,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九、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记录。    保安员值班操作及要求 一、交接岗1、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19时为交接岗。2、交接岗时将当班所接纳物品清点清楚,以及夜班所发生的情况未得到解决的需>面汇报。检查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状况,地面无纸屑,桌面无杂物,整齐清洁。二、执勤1、7:50—8:10、13:50—14:10立岗迎接上班人员;12:00—12:20、18:00—18:20立岗送下班人员。2、值勤时做到遇见领导立岗,检查物品立岗,外来人员进出立岗。 3、门卫室值勤时,应做到坐姿端正,注视监视器的动态,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间不看书报电视,听收音机。不与无关人员聊天,劝阻无关人员不要在门卫室寄存物品或打电话,禁止打瞌睡。4、维持门口秩序,使之保持畅通。5、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内部联系电话。三、巡逻巡逻是防盗及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1、每天按照巡检制度定时轮流巡逻。2、巡逻时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烟,不与无关人员闲聊,并将每一点所发生情况记录清楚,巡逻时做到勤走动,勤思考,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白天加强对观众区、办公区及楼道的巡逻,夜晚以机房为重点进行检查,每晚零点之后巡查不少于两次。四、防火工作1、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2、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电源和火种,应予以切断和熄灭,应报告####领导采取相关措施。 3、值勤时发现物质储存,保管不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及非正常使用灭火器,应及时阻止,并报告,提请有关部门整改。4、发生火灾先拨打119向消防部队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报警时简要讲清####地址,电话号码及火情,同时派人在门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向消防人员介绍水源,总电闸部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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