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

ID:12858522

大小:101.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19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_第1页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_第2页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_第3页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_第4页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167号苏财农〔2012〕216号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4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确保到2015年实现种业强省的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现代种业发展,并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20号),制定了《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特此通知。附件:1.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3.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文本编制说明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2012年9月28日附件1:201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及环节重点扶持企业开展品种创新和商业化育种,包括:购置和改善科育种设备和条件,购买育种技术、基因专利和特异性种质资源,引进省外、海外育种领军人才和团队,建设现代标准化育种基地等。二、申报主体及条件由种业企业申报,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农业部或江苏省农业

3、委员会颁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单独经营蔬菜园艺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二)拥有全省领先的科研育种设施设备、育种材料及种质资源,种业企业独立或与科研院校联合建立了科研育种机构和团队,同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有1个以上自主创新品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自主创新品种销售额占公司经营总量30%以上;2、具有2个以上自主创新品系进入国家和省级区试或生产试验,且近三年来企业通过合作或买断的新品种销售额年均增幅不低于3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3、从事杂交水稻种子生产5年以上,具有核心制种技术(组合

4、)和完备的生产技术体系,在优势制种区域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1万亩以上。(三)拥有良好的种子生产、检验、加工、仓储设施设备,种子经营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企业诚信守法,近三年没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重大种子质量事故。以扶持农作物种业企业为主,适当扶持地方特色畜禽种源企业。申报企业要求具备省级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取得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新品种培育列入《2010-2020年江苏省畜禽品种创新计划》,且有技术依托单位和技术服务协议。近三年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企业不再扶持。三、财政补助标准重点骨干企业单个项目可申请年度省级财政补

5、助额度为500万元左右,其他企业单个项目可申请年度省级财政补助额度为200万元左右,具体省补资金额度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项目评审情况确定。要求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自筹配套。四、有关申报要求(一)加强项目科学论证。项目扶持实行“一次申报、分年实施、滚动扶持、优胜劣汰”的办法。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立足企业发展能力和目标,制定2012-2016年项目总体规划,明确项目建设总目标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和内容。省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规划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情况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项目一经申报立项后,原则上不

6、接受项目变更申请。(二)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本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报省。所有申报项目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登录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通过“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凡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三)项目提交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详见附件2,可从网上申报系统上下载电子表格进行编制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各一份。严格按照《省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文本编制说明》(详

7、见附件3)的要求编报,并提供土地证、建设规划、土地(流转)租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充分收集、报送相关补充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联系人:省农委计财处陈华,025-86263714;省种子管理站吉健安,025-86263522;省畜牧总站潘雨来,025-86263360。省财政厅农业处尤兆祥,025-83633155。附件2: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请选择资金类别项目名称:项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