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675135
大小:5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18
《学校安全问责前置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潍坊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问责前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预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对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管理及问责。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第三条学校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国办学校的校长
2、、园长,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或其任命的校长、园长)对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行市、县(市、区)分级监督管理机制。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所辖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市、区)及直属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及途径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隐患,是指学校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学校相关场所存在可能
3、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一)安全工作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安全工作队伍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二)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是否规范;(三)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生之间矛盾是否得到及时化解;(四)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到位;(五)学校内自来水管道、电网、暖气管道、煤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有无使用违
4、章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迹象;(六)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安装了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有缺失、损坏、错误以及被遮挡、被覆盖等现象;(七)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八)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所销售的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变质产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严
5、格落实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九)管制刀具是否得到有效清缴;治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报警设施及其他安防设施是否完备;(十)校园周边治安、校内外道路的交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十一)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能否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能否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十二)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是否能够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有无存在体罚、讽刺挖苦、变相体罚等造成学生心理、精神伤害的行为;(十三)其他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或场所。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的途径包括学校自行排查、教
6、育行政部门核查(如专项检查、督导检查等)、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等。第四章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管理制度,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第八条学校应当每天组织责任人进行自查,排查各责任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对每天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详见附件一),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整改。第九条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通知隐患所在学校限期整改。第十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
7、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每月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下发《校园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参照附件二)。学校整改完成后,应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验收报告,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概况;采取的方法和措施;隐患的整改方案及结果。第十一条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学校每半年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下发《校园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二)。学校整改完成后,应向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县两级联合组织验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参照附件二制作本级《校园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第十二
8、条学校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张挂警示标语、悬挂防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