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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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究曹海艳[摘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法学界一直是倍受争议的问题。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而没有提及精神损失。但本文认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承认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理由是充分的,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contentsummary:Inourcountry,thespiritdamagecompensateofThecriminalprosecutionsupplementsthecivilactionish

2、asthedifferentanswerthequestion.OurcountryThecriminalprosecutionsupplementsthecivilactionthescopeonlytohavetheMaterialobjectloss,butdoesnothavethespiritualloss.Butthisarticlebelieved,regardlessofistheoreticallyorInpractice,inThecriminalprosecutionsupplementsthecivilaction,Ackn

3、owledgedthespiritualharmmayrequestthecompensationthereasonisfull,hasitspositivesense.[正文]: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法学界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漫长过程,时至今日,《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就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

4、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中只提及物质损失,将精神损失排除在外。显然,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立法上存在很大矛盾,这也使法院的判决存在矛盾,也就是说,在单纯的民事诉讼中,公民或法人的精神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赔偿,而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却不能得到赔偿。其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身就带有民事诉讼的性质,在实体法上当然也应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而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也具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一、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与性质(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关于精神损害的概念,理论上存在广义说与狭义说。广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

5、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精神痛苦主要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心理的痛苦,导致公民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的损失是指公民的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遭受侵害。如名誉权受到毁损、肖像权受到侵害等。狭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就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这些不良情绪,在学术上统称为精神痛苦。参考文献:[1]王利明杨立新姚辉:《人格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223页[2]娄玉华:“论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J],载《当代法学》,2

6、001年第5期,75-78页[3]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265页[4]娄玉华:“论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J],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5期,75-78页[5]张秋敏:“论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J],载《天津市管理干部学报》,2003年第1期,57页[6]敦洪波:“对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J],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2期,68页1]诚然,这两种学说的主要区别在于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失。尽管广义说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本文倾向于狭

7、义说,理由是:首先,精神利益的损失是导致了精神损害这一后果,也是精神损害能够获得赔偿的前提,就其本身而言,精神损失应强调被害人内心的感受,由于其内心不良情绪导致其精神痛苦。它主要表现为被害人的主观反应。而精神利益损失是精神痛苦的外在客观表现形式。它们是两个独立的完全不同的概念。其次,如果精神损害既包括精神痛苦也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失,那么精神损害赔偿也应对两种损害都予以赔偿,从而导致双重赔偿。那样既不利于法官确定精神赔偿数额,又会使被害人得到过高的赔偿,还增加侵害人的负担,最终违背设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初衷。最后,2000年底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最高院副

8、院长李国光在讲话中说到,“人民法院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时,要坚持人身权利遭受侵害造成的受害人精神痛苦为原则。”可见,痛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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