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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7
《马王堆三号墓岀土遣策释文订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馬王堆三號墓岀土遣策釋文訂補(首發)陳松長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馬王堆三號漢墓岀土遣策的圖版和釋文都發表在《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文物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第一卷中,應該說,編者已對這批遣策作了很好的整理、排序和釋文,特別是那清晰的圖版,給讀者提供了可資對勘的研究資料。这里,我们仅在编者所作释文和简注的基础上,覈對圖版,就部分釋文和简注作些訂補。1、簡九:建鼓一,羽栓飭卑二,鼓者二人操抢。按,此简編者沒有註釋,其实问题很多。核对图版,此简第五字左边不从木,而是从“㫃”。马王堆帛书竹简中的“施”、“旅”、“斿”等字的偏旁都与此相同,因此,此字应释
2、為从㫃生声的“旌”。此字早在2001年出版的《马王堆简帛文字编》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中就释为“旌”字。“羽旌”乃是建鼓上常见的裝飾物。曾侯乙墓出土的漆鸭型盒上所绘的建鼓上,就简单的绘有类似于羽毛的装饰物参看湖北省博物馆编《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车马仪仗图》参看傅舉有、陈松长编著《马王堆汉墓文物》,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的左下方也绘有一幅建鼓图,鼓上就饰有往四边飘动的羽旌。2002年连云港海州双龙汉墓出土的漆绘汉尺上也绘有象车建鼓图参看连云港博物馆编《连云港馆藏文物精萃》,荣宝斋出版社2006年版。
3、,那建鼓的四周都饰有随风飘扬的羽旌,可见羽旌乃是建鼓不可或缺的装饰物之一。“饬”下应加标点断开。“饬”當读为“饰”,《吕氏春秋·先己》:“子女不饬”,高诱注:“不文饰”,毕沅校正:“饬与饰通,《太平御览》二百七十九作饰”。据此,“饬”通“饰”,在此应与“羽旌”一起连读,也就是用羽旌为饰的意思。“卑二”亦见于简一四,简文云:“大鼓一,卑二”。整理者没作注释。按,“卑”或當读为“鼙”,鼙以卑為声符,乃以声兼义也。卑有微小之义,鼙之字义正是借用这个声符的义项组成。《仪礼·大射仪》:“应鼙在其东”,郑玄注:“鼙,小鼓也”。清·戴震《乐器考》:“《仪礼》朔
4、鼙、应鼙。鼙者小鼓,與大鼓为節。……作堂下之乐,先击朔鼙,应鼙应之。”据此,我们或可确定所谓“卑二”,乃是“鼙二”之省写,也就是小鼓二件的意思。这样,衡之简文也正好文义贯通。有“鼓者二人操抢”甚为不辞。“操抢”是什么意思?整理者没有注释,从释文来看,可能是将“抢”读为“枪”的,但“操枪”与“鼓者”也没什么关系可言。因此,最后一字的释读显然有误。今按,此字當隸定为“抱”字。该字的字形非常清楚,左边从手,右边从“仓”,但这并不是现代简化字的“仓”,而是“包”的变体。马王堆一号墓遣册0一二中的“鹿肉鲍鱼笋白羹一鼎”中的“鲍”详见笔者编著的《马王堆简帛文
5、字编》,文物出版社2001年出版。,三号墓遣册简七五中的“鲍鱼”的“鲍”,右边所从的“包”都与此相同,有此可证此字当隸定为“抱”。“抱”应是“枹”之讹误。“枹”乃擊鼓的工具。《左传·成公二年》:“援枹而鼓”,陆德明释文:“枹,鼓槌也。”据此,简文的意思应该是,击鼓者二人,他们手头操着鼓槌。通过上述讨论,这枚简应重新句读、释读如下:建鼓一,羽旌饬(饰)。卑(鼙)二,鼓者二人,操抱(枹)。2、簡一八:室各二。註:“,《說文》所無,疑為“筆”之省。“筆”與“筚”音義相通。“筚”為竹管。又“筚篥”、“觱篥”、“悲篥”為古代龟兹的管乐器。三號漢墓岀土竹笛二
6、支,似為此物。”按,整理者之所以认为此字是“筆”之省,主要是将此字旁边的两横理解为重文符号所致。其实,此字上是“八”字,非常清楚,下是“聿”字,旁边两横应该是合文符号而非重文符号。整理者将其理解为重文释读后,只推论“筆”通“筚”,但并没交待“筆筆”或“筚筚”是什么东西,如果按照其句读理解,那“筆室”又是什么东西,都说不清楚。我们在将其旁边的两横解读为合文符號后,就可确定,此字應是“八聿”二字的合文。从简文来看,后面的所谓“室各二”應是指每個槨室各有二件,這樣,四個椁室加起來正好是八件,如果这种理解不误的话,那么,“八”应该是數量詞,而“聿”纔是器
7、物名。但“聿”到底是什么,尚无法确定。“聿”字就其本义来说,就是“筆”字,但随葬器物中根本就没有“筆”。如果按照整理者的思路,将“筆”读为“荜”,并推论其是竹笛的话,但出土物中,仅在东边厢的57号漆奁盒内出土了二支而已,与简文中所注明的“室各二”也没办法对应。因此,这里的“聿”该解读为何物,尚待考证。当然,或许也可这样解读,“室各二”仅是器物随葬时的计划而已,实际下葬时,可能因准备不足,所以仅在东边廂放了两支而已。3、簡一九:蹇、帚各一註:蹇、帚意不詳。按,蹇字下從“走”,當隷定為“䞿”。我们从下面的“各一”可以判断,䞿和帚肯定都是一种随葬器物。
8、“帚”當是箕帚之省称。《急就篇》第十三章:“簁、箄、箕、帚、筐、箧、篓”,颜师古注:“帚,所以扫除。古者杜康作箕帚。”《说文解字·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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