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457185
大小:1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7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1事项类型行政检查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象州县司法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象州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2-4365285监督电话0772-43622459设定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53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拒绝。10实施对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检查流程详见附件。13检查内容 1.《基层法律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四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涉及委托人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发生争议的投诉,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调处解决;涉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投诉人。第四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材料,由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注册机关。第五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拒绝。14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情况,需要提交审查材料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拒绝,并设立对其监督检查的投诉信箱、电话。2.调查阶段责任:对开展审查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制定二名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审查期间如发现有违法的事实和证据,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送达当事方,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撰写听证报告。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5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监督、检查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2.在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3.在监督检查中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或谋取利益的; 4.在监督、检查中有其他渎职和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16备注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41.检查准备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检查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低1.制订工作计划或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公证律师管理股工作人员2.检查实施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玩忽职守,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中1.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公证律师管理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3.检查处理风险:(1)行政处理无依据;(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对检查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4)检查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而未予采纳;(5)处理决定中未告知对方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和期限。高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检查处理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局领导4.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检查对象对已作出处理决定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低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加强对检查对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情况跟踪督促;3.对检查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公证律师管理股工作人员附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流程图 附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