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300131
大小:39.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7-16
《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现代化,可谓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而中国律师业正是以此为契机迅速发展壮大,且日益走向规范化。但是社会生活对律师的潜在需求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实际供给和角色扮演总是有差距的,尽管差距在缩小,但目前仍较突出。本文旨在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发展及其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制度变迁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国家出现以后,存在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简称民权)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于是人们和社会求助于宪政和法治。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人类理性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构筑起了对民权进行保护的层层“防线”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 中国的经
2、济体制改革和法治现代化,可谓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而中国律师业正是以此为契机迅速发展壮大,且日益走向规范化。但是社会生活对律师的潜在需求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实际供给和角色扮演总是有差距的,尽管差距在缩小,但目前仍较突出。本文旨在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发展及其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制度变迁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国家出现以后,存在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简称民权)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于是人们和社会求助于宪政和法治。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人类理性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构筑起了对民权进行保护的层层“防线”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现代化,可谓一场深刻的制
3、度变迁,而中国律师业正是以此为契机迅速发展壮大,且日益走向规范化。但是社会生活对律师的潜在需求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实际供给和角色扮演总是有差距的,尽管差距在缩小,但目前仍较突出。本文旨在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发展及其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制度变迁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国家出现以后,存在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简称民权)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于是人们和社会求助于宪政和法治。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人类理性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构筑起了对民权进行保护的层层“防线”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现代化,可谓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而中国律师业正是以此为契机迅速发
4、展壮大,且日益走向规范化。但是社会生活对律师的潜在需求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实际供给和角色扮演总是有差距的,尽管差距在缩小,但目前仍较突出。本文旨在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发展及其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制度变迁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国家出现以后,存在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简称民权)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于是人们和社会求助于宪政和法治。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人类理性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构筑起了对民权进行保护的层层“防线”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现代化,可谓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而中国律师业正是以此为契机迅速发展壮大,且日益走向规范化。但是社会生活对
5、律师的潜在需求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实际供给和角色扮演总是有差距的,尽管差距在缩小,但目前仍较突出。本文旨在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律师业的发展及其与社会经济和法治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制度变迁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国家出现以后,存在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简称民权)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于是人们和社会求助于宪政和法治。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人类理性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构筑起了对民权进行保护的层层“防线”,其中就包括律师制度。法理学对律师制度的分析正是围绕着律师制度保护民权的社会作用而展开,强调律师制度与民权的结合,不仅仅是私权平等意义上的结合(张志铭,1995)。 按照1993年司法部颁布的《关于
6、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对律师定位和职业使命的概括: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工作者;其使命是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实施。很显然,律师的社会作用不仅体现在对诉讼活动的参与上,而且还体现在非诉讼活动的介入上。这样,本文中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改革会导致对律师制度的经济需求?律师制度在经济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究竟有多大?我们的观点是;中国改革可以看作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迁,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计划者主权走向消费者主权,从计划秩序走向法治秩序,正是这场伟大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导致了律师制度的出现
7、、律师业的发展,同时,律师制度作为社会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产物,律师业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制度效应”。 1.财产权利的变革。传统经济条件下,国家是唯一的经济主体,通过其代理人-政府来实现对资源的配置,自然,财产收益和财产损失的主体也是国家。对财产损失承担财产责任的经济原则在这种条件下表现为国家的财政帐户。于是由财产收益和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往往不需要司法系统来解决,不必找法院、找法官、找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