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837359
大小:210.00 KB
页数:49页
时间:2018-07-14
《徐绍史指出加强地勘工作促进矿业健康发展-中国矿业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内部资料会员免费本期要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土资源部动员部署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下放核准权限●地质调查取得多项成果08年新发现29处矿产地●PDAC77届年会召开中国因素拉动全球矿业信心●今年一季度原煤产量同比上升5%●发改委公布煤电运一季度情况●中钢协:72家大中型钢企一季度亏33亿元●澳大利亚成为全球第一大铁矿石出口国中国矿业信息第3、4期合刊京内资准字2000-L0166总318期主办:中国矿业联合会2009年4月30日中国矿业
2、网:WWW.CHINAMINING..COM.CN(本刊内容电子版,网站同步提供)国务院办公厅公布《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3月20日公布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规划是今后三年我国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产业快速发展,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规划》明确指出了钢铁业发展存在的五大问题:盲目投资严重,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资源控制力弱,流通秩序混乱。针对当前钢铁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规划》提出,要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
3、、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规划》提出了钢铁业调整振兴的五条基本原则,即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规划》明确提出,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规划》指出,当
4、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二是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三是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五是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六是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七是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八是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规划》还提出了十二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实施公平贸易政策、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企业重组政策、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实
5、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等。《规划》要求,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实施《规划》的中后期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48【政策及经济要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发布5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6、签署第44号部令公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并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强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采矿权人应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更的,采矿权人须按照变更后标准缴存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并在矿山关闭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
7、理恢复义务,采矿权发生转让的,该义务同时转让。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励开发为矿山公园。探矿权人在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结束后未申请采矿权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恢复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规定》强调,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采矿权人履行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定期上报。被监督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规定》要求,应当
8、编制、或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未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治理恢复的,或未在矿山关闭前完成治理恢复的,未按期缴存保证金的,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