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654381
大小:24.15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3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探讨[摘要]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生活代写论文日趋繁杂,恪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因此,各国合同法逐渐承认第三人利益合同,允许合同外的第三人作为受益人向缔约人主张权利、追究违约责任。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意义在于其打破了“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神话,为受益第三人的权利提供了峁强大的理论支撑,因此,研究这一课题有ⅹ着很深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关键疥词]第三人利益合同合同债权一、第三⑵人利益合同概述1.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琛含义第三人利益合同,又称作
2、为第三人鲢利益订立的合同、使第三人取得债权之契鼓约、利他契约、为第三人利益之契约、为霉第三人之契约等,它是指当事人一方,约饮定他方对第三人给付,第三人因之取得直憾接请求给付权利的合同。学者对其称谓宓虽然不一,但含义大都相同。在我国,学砂者较为统一的称呼是“第三人利益合同”赀。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三个参与者,其中,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受犰约人或受诺人,即合同债权人;按照合同11/11向第三人为给付的人称为立约人或承诺人缛,即合同债务人;第三人也称作受益人。*第三人利益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疥的第三人利益
3、合同是指一切双方当事人约峄定,由一方当事人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而第三人是否因该合同取得对债务人的袄直接请求权在所不问。其中,第三人未取鼓得直接请求权的合同称为不真正第三人利霉益合同。狭义的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第三竭人依当事人的约定享有直接请求权的合同沈。在不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邃没有基于合同取得直接请求权,债务人虽拾需要向第三人履行而免除他对债权人的债佑务,然而他对第三人并未负担债务,此时⒉向第三人给付,不过是给付方法的差异,护因此,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第三人利益合同。2.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征与一陉般类型合
4、同相比,第三人利益合同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合同的订立无须事先通知梁或征得第三人同意,合同一经成立,第三周人即享有独立权利,这是第三人利益合同蜉与普通合同最重要的区别。在普通合同中萸,当事人须就合同条款进行磋商,进而签仡字盖章,从而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簧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合同中的受益第三道人不是缔约当事人,不必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当事人也不必事先通知第三人或者征祖得第三人的同意,合同一经成立,其便可栀以直接独立享受权利。11/11第二,合同中的若受益第三人一般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除萸约定向第三人给付的种类无限制外
5、,该第ぷ三人的范围也不受限制,可以是自然人,鱿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可以是订约颛当时现存之人,也可以是未来可产生之人睃。行为能力欠缺的自然人也可以成为受益擀第三人的原因在于,此种合同通常仅为第滕三人设定权利,在其未附加任何义务的情徉况下,法律无须对受益第三人予以特殊保骢护。第三,第三人利益合同是附利益第时三人约款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当中附有利益第三人约款,第三人基于此约款直接取罗得独立的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并非由债衄权人处继受而得,是根据合同而取得的固胡有权利。也就是说,只要第三人利益合同祟有效成立,第三人即享有独
6、立的请求权,惫该请求权不依附于债权人的权利,第三人狰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债务人提出请求婕。即一旦债务人没有向第三人履行或履行不适当,那么第三人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廖直接向债务人提出请求。在这类合同中,魉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权利,这是特殊之处栌,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为自己在合同中设厚定权利,并不是当事人不为自己设定权利清,而只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二、我国对痼第三人利益合同立法律规定《民法通则舆》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泛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独11/11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85条规定:厌“合同是当
7、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第116条规定:“当闶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溉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罔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酪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邯可见,我国虽未明确规定合同相对性原则郦,但合同债权是特定债权人与特定债务人脏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是题中自有之义,ク是事实性的当然原则。1999年《合同法》颁布时,这一原则仍然得到了坚持,綮与此同时,又以第64条规定:“当事人鲡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禚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渎合
8、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锒《民法通则》及被废止的三个合同法均无埏类似规定,该条规定意在何处,是否为第抄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学者间展开了争论摸。立法者的初衷可能是规定第三人利益湫合同,1996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ю国合同法》曾以第68条﹑69条规定了刁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基本规则,《合同法》绮正式出台前的几个重要草案也都肯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