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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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与归责——析证监会对甲公司董事、总经理佘某的行政处罚案【本案聚焦】什么是内幕交易行为?如何认定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对佘某违法行为的认定是否合法?【案情介绍案例改编自: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2号、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0)2号。】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初,公司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托了审计机构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初稿完成后,审计人员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2月9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知公司所有董事将召开董事会的消息。2

2、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最后通过的年度财务公告内容与审计报告初稿在财务数据及其它方面没有大的差异。翌日,甲公司在深圳交易所公布了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显示: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44637372.79元,同比增长21.23%,净利润23073045.91元,同比增长32.62%。当日,甲公司股票以10.88元开盘,盘中最高涨幅为10%;以10.89元收盘,涨幅为7.82%。7月8日,公司财务总

3、监计算完合并报表的相关指标后,发现甲公司中期指标较2007年一季度所作的中期预报有较大增长,于是向董事长进行汇报。甲公司在与深圳交易所及证监会沟通后,决定发布中期业绩快报公告。7月9日,财务总监将完成后的业绩快报初稿发给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交董事长审阅。董事长查阅后最终定稿,由证券事务代表将最终稿发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7月10日,甲公司公布2007年度中期业绩快报称,2007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414719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82.28%。每股收益0.25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8.19%。当日

4、,公司股票以14.00元开盘,盘中最高涨幅为9.8%;以13.59元收盘,涨幅为2.95%。佘某于2006年9月22日至2007年8月20日在甲公司董担任董事。2007年佘某两次买入本公司股票,一次是2007年2月14日买入67800股,买入金额7618406.66元,2月16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740351.33元,实际获利121944.67元;另一次是2007年7月9日买入57340股,买入金额741225.41元,7月11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761236.54元,实际获利20011.13元。佘

5、某主张自己对公司内幕信息并不知晓,其行为是一般的投资股票行为。经证监会调查后,经审理认为,佘某身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无视法律的多项禁止性规定,在公司披露2006年年报、2007年中期业绩快报的股价敏感时段内,从事了两次违法交易。根据证券法第74、75、76条及第47条,认定两次违法交易行为是内幕交易与短线交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202条与第195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佘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1955.80元,并处以罚款170346.96元。

6、【法理分析】一、内幕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内幕交易行为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泄露内幕消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符启林主编,谢永江副主编:《证券法——理论·实务·案例》,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7-162页。1、符合法定主体资格。法定主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根据证券法第74条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又可分为三类蔡奕著:《论证券内幕交易的界定》,载《当代法学》1999年第6期,第24页。:第一类是与发行人相关的知情人,

7、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第二类是由于服务市场而产生的知情人,如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第三类是由于对市场的管理而产生的知情人,如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

8、他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通过违法手段违背发行人意志获取内幕信息人,如盗窃内幕信息之人,经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而获知内幕信息之人。2、法定主体利用内幕消息。内幕消息指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并且尚未公开的消息。证券法第75条规定,(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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