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101238
大小:23.5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10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2日在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惩防体系总体格局中,融入到服务杭州经济建设的大局中,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职务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廉洁杭州”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推动职务犯罪预防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颁布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预防措施,拓宽预防载体,创新预防机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07年3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标志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条例》是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应当履行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信息;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的咨询活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重点行业、领域共建预防机制;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7项职责。《条例》颁布后,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明确职能定位,大力宣传《条例》,为《条例》的具体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今年上半年,以《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采取媒体报道、知识竞赛、图版展览、现场解答、网上互动、专题讲座和座谈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市两级院共发送《条例》小册子17300余本,宣传挂图132余套,设置宣传图板110余套,与预防主体单位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研讨会81次。市检察院与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杭州日报》共同推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专版;组织土管、药监、工商等20家预防主体单位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反腐倡廉经验做法;桐庐县院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加《条例》知识竞赛;临安市院、余杭区院检察长走进媒体与群众交流互动,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与监察、审计、建设、发改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对杭州地铁、奥体博览城、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淳安农村饮用水工程等28项“三个千亿”政府主导性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了执行《条例》情况专项督导工作,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党委、人大。通过专项督导,预防主体单位的预防责任意识增强,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市检察院关于地铁工程专项督导机制创新、余杭区院建设预防联络室的做法,分别受到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肯定和推广,有效推动了《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围绕执法办案,开展个案预防 职务犯罪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坚持准确定位,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办案,充分利用在执法办案中掌握职务犯罪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思想变化轨迹等资源优势,深入分析职务犯罪个案原因,把握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查找案发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个案预防,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2008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对407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个案剖析,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438件,督促案发单位出台预防性措施303项,所提建议都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采纳与落实,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如检察机关在办理余杭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谢广明对超限运输车辆违规“打折处罚”的滥用职权案中,发现了该单位行政处罚不规范的问题后,市检察院及时向市交通局发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阅后作出重要批示,市交通局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行业预防 两级检察院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根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业特点,重点选择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尤其是涉及民生的行业和领域,找准发案的具体部位、症结,把握发案的规律,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深入浙江黄龙体育中心、七格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行业预防。选择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城建、土管、规划等领域400余名工作人员观摩旁听原杭州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樊伟胜、原江干区城建开发办主任乔志东受贿案的庭审;与市建委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共同探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针对医院职务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市检察院和上城区检察院联动,主动与省卫生厅一起,以“拒绝商业贿赂、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联合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医院院长论坛”.省、市15家在杭大型医院院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作发言。院长们纷纷表示:“作为医院院长,今后一定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当好医院的行政管理者,管好医院,又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举办论坛,有利于防范和减少医院的职务犯罪,维护了白衣天使的形象。”2008年9月,针对当时在杭高校职务犯罪高发,原浙江理工大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副校长夏金荣等高校领导因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起诉等实际情况,市检察院及江干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在下沙高教园区内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共同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高校校长论坛”.全省77所高校校长、纪委书记、杭州市及六城区的检察长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省长郑继伟到会并讲话。他说:“’两长论坛‘是检校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举措,是检校合作的新起点,是高校反腐倡廉的新平台。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校职务犯罪的发生。”省教育厅刘希平厅长在论坛发言中表示,“检察机关是’医生‘,问诊搭脉,帮助高校系统找病因、开处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要牢记’医生‘的话,治好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病。”“两长论坛”是杭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行业系统开展预防工作的新载体,这一做法和经验得到省检察院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转发全省、全国;《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20余家国内主流媒体对“两长论坛”作了深度报道,《人民日报》、中新网等多家媒体发表评论,认为“以两长论坛形式预防职务犯罪,属国内首创”. (四)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针对近几年涉农职务犯罪增加的趋势,为了推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级检察院积极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服务“三农”工作。结合市委“联乡结村”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长联动,多次深入乡村,为村干部开设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2008年7月,配合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市检察院与市纪委、市农办在富阳联合召开了全市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积极推广富阳秋丰村“农村干部权力清单公示制”等做法和经验。新华社以《杭州市检察机关锻造涉农职务犯罪惩防天网》为题作了报道。通过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针对一些乡村村务公开不到位、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基层组织管理粗放、制度建设比较薄弱等问题,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题剖析,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调研报告,促进村务公开,预防和遏制农村基础建设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市检察院撰写的《杭州市“村官”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淳安县院深入乡镇,协助开展项目、财务、干部“三项评议”,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各基层检察院还积极探索在乡镇设立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聘任农村预防联络员,将预防工作触角延伸到乡村。余杭区检察院驻余杭组团检察室将涉农预防列为检察室重要职能;富阳、滨江、临安等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设立检察联络室,指派干警定期走访,及时为农村干部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了农村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五)围绕机制创新,开展网络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点多面广,法律性、行业性、社会性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市两级检察院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院的要求,注重发挥检察预防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形成各方参与、上下联动的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重点抓好与金融、卫生、医药、建设、交通、国土、规划、教育、财税等部门的联合预防机制,努力形成预防合力。2008年以来,联合17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预防联席会议215次,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共同分析犯罪原因,交流预防工作经验,推动网络预防的深入开展。 依据高检院的规定,全市两级检察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开展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查询工作,为公共投资、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活动提供行贿犯罪信息查询。2008年以来,全市两级院累计提供查询服务4726批次,被查询单位18075家、个人20712名,查实8个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6个单位被招标单位取消投标入围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的警示、震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萧山区检察院依托驻南郊监狱检察室,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现该基地已成为为萧山区、杭州市、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多年来,运用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监狱现场感受、观看《囚犯一日》警示教育片、参观典型案例图片展和参观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让参观者受到强烈的震撼。2008年迄今,共有7万余人次到基地参观,不少参观者留言表示,“基地的教育活动发人深省”、“失去人生自由是最大的痛苦,因此,做人特别要注重’德‘,做事特别要注重’公‘,做官特别要注重’民‘”.基地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围绕专业预防,提升预防水平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检察机关自2002年以来,已全部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机构,目前共有预防干警37人,检察机关预防队伍得到了加强。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面实施专业化措施,基本形成了以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风险预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主要内容的专业预防措施;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采取预防业务竞赛强化专业素养,基本形成了能担负预防职责的专业化队伍,预防干警总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上城区院预防科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杭州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临安市院预防科长方荣辉被评为杭州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获首届“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提名奖。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2008年以来,全市预防干警撰写的20余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核心期刊4篇,4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72份,82篇得到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市检察院撰写的《杭州市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及预防对策研究》一文,得到省纪委领导的批示;《治理行业腐败问题的理性思考》等四篇行业职务犯罪剖析材料,得到时任市委书记王国平、市长蔡奇同志的批示肯定;《杭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影响国有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分析和建议》等调研报告连续两年先后荣获“杭州市人民建议集体奖”,受到杭州市委的表彰。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预防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在促进社会化预防合力的形成上,工作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是预防工作成效不够理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三是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预防工作的载体不够丰富,预防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打造“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的廉洁杭州的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执法办案,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标,以提高专业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深化专业预防措施为保障,不断提高专业预防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保障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为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将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督导,推动《条例》落实。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治理腐败当好参谋。继续加强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做好《条例》宣传督导工作,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强对预防主体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推动《条例》的执行。 (二)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的必要延伸。两级检察院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突出抓好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预测预警。二是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有关单位加强管理。三是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四是突出抓好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咨询和法制宣传,提高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减少农村职务犯罪。 (三)提交年度报告,提供决策参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执法办案,在广泛搜集职务犯罪信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对全市贪污贿赂、包括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防范对策和预防建议,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为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四)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预防合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中,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统筹推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传递、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根据高检院规定,将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范围从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行业领域扩大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提高查询率和查询结果的有效处置率。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增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紧紧围绕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从事预防工作的检察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预防工作职责。加强预防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从事预防工作所需的法律政策、检察业务以及社会调查等方面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干警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督促落实等能力。进一步加强预防干部的配备,加大对预防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预防队伍,为预防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会议专门听取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这是对检察预防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整改,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杭州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杭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