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

ID:10669417

大小:5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7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_第1页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_第2页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_第3页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_第4页
资源描述:

《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高技术企业成长与公司治理结构演变论文.freelberg(2000)在分析了200个风险投资融资的样本之后做了如下结论:“企业权力的配置结果是,如果公司经营不佳,风险投资家将获得全部控制权。随着公司业绩的改进,企业家逐步得到一些控制权。如果公司业绩非常好,风险投资家就只保留剩余索取权,剩下的大部分控制权甚至清算权统统交给企业家。”4这一观察完全符合关系型相机治理机制的理论描述,这里的风险投资家扮演着关系型监督者角色,风险投资家集三种功能于一身:对融资企业的事前监督(筛选项目以克服逆向选择问题)、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验收项目成果和决定选择何种退出策略)。

2、事前和事中监督需要有特定领域的工程技能,而事后监督则需要融资技能,风险投资家一般能够满足这些要求。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有相当比例的股份,风险投资者在企业的董事会中占有重要位置,拥有较强的治理权。风险投资的介入使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特点表现在:1.高新技术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有其独特性。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常常有必要让创业企业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拥有较大的股份,使其更有动力去努力工作。这是由于:一方面,创业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高新技术企业成功极其重要;另一方面,创业者放弃稳定工作机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去创业,本身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希望

3、在成功之后获得较大的回报。这也是为何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一至二轮融资之后,创业企业家(有时还包括其它高层管理人员)仍常常持有超过50%的股权,风险投资家并不处于控股地位。然而,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创业者通常比风险投资家更了解企业的技术核心、商业细节、业务潜力,即创业者更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而且创业企业的创建时间较短,没有太多的业绩历史(甚至没有),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者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因而创业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存在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且创业企业的发展存在着高度不确定性。这使得双方要签一个十全十美的合同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处于相对早期阶段的企业具有有形资产

4、少、市值大而帐面价值小、RD投入大等特点,而且许多创业者并没有创建和运营企业的经验,一旦企业发展不佳甚至破产清算,则风险投资家将收获甚少。创业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还存在许多潜在的代理冲突,如创业者可能从企业运营中得到较大的个人好处而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因此,风险投资家强烈期望能够控制投资后的风险,保护自身的投资利益。由此可见,风险投资家投资时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在创业者控股的情况下,如果按照“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风险投资者将很难控制那些双方可能出现的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风险。从而风险投资家常常要求通过投资合同中的明确条款来获得一些特殊控制权,以提高

5、其投资的效率和成功的可能性。反之,创业者要想提高融资成功的可能性,常常不得不放弃一部分控制权。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的结果常常是:创业者获得相对较多的股权,风险投资家获得相对于其股权比例而言更大的控制权。这与Hart和Moore(1990)层级组织治理模式所强调的成熟企业中“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有很大的区别。52.风险投资家在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主导的治理职能。风险投资机构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流动性较差,在企业出问题时无法使用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只有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解决出现的问题,参与企业在公司发展战略、财务、人事等方面的

6、重大决策。勒纳(Lerner,1994)声称,在由风险投资家支持的生物技术企业的董事会中,风险投资家拥有超过1/3的席位,这一比例比管理人员和外部董事所占的比例要高。6除了参与董事会议之外,风险投资家还经常光顾创办的企业,拜访企业家。他们向企业家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如帮助筹集资金、审议战略计划、招聘金融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介绍潜在的客户和供应商、引见公共关系和法律事务专家等等。在企业成功上市后,风险投资家也可作为企业的股东和董事,继续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支持,以维持股价稳定,帮助企业更有利地融资、更快速地发展。因此,Timmons(1990)指出风险投资家

7、最重要的作用是,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做出重大决策。7综上,风险投资家在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主导的治理职能,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对经营权弱化的现象。3.用契约规定资产的产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在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签订的持股和就业契约中对资产的产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有明确规定:(1)出资数额与股份分配。为了控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行为,风险投资机构往往要持有企业20%以上的股权;(2)创建企业人员组织和双方各自担任的职务;(3)投资者监督权利的界定与使用;(4)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使用8。这种制度安排的显著特点是根据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结合

8、企业的治理结构,将控制权、现金要求权与清算权同时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