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ID:10533437

大小:5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_第1页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_第2页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_第3页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_第4页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_第5页
资源描述: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摘要:文章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存在缺陷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  关键词:完善;个税收入;调节功能;对策    个人所得税具有两大功能,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我国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确实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功能所收到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而对一些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隐蔽性大的阶层,往往没有起到相应的调节作用。这与个

2、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出发点相悖。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于1980年,随着改革开放后与外国的交流,到我国工作的外国人日益增多,为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遵循国际惯例,需要制定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法律法规。为此,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并同时公布实施,免征额规定为800元。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对我国公民和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同样适用。至此,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

3、制度开始建立。  1986年,国务院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了有效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差距,分别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从而形成了我国对个人所得课税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并存的状况。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

4、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应自行申报。随后,国务院通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明确,所谓“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是指“年所得12万元以上”,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施行)》。  屡次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进行修改,使得个税与居民的收入越来越息息相关。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现状    我国自1980年9月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特别是1994年实行

5、新税制后,我国个人所得税从1994年的73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1.33%上升至2004年的6.8%,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2093.9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5%,是同一时期涨幅最快的税种,目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这表明个税收入对我国税收总收入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工薪阶层,而那些收入来源多而隐蔽的高收入阶层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见得多。税源的流失,除了不能有效地调节“贫富分化”的问题外,还使国家蒙

6、受巨大的损失。  (一)直接影响工薪阶层的收入  据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度全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中有65%是来自工薪阶层,工薪阶层成为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对工薪阶层征收个税直接减少了他们的收入,个税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作用在工薪阶层上发挥地淋漓尽致。所以说,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收入有直接的影响。  (二)对高收入阶层未起到真正的调节作用  据统计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并不是很多,约占总人口20%的富裕人口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

7、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而在美国,5%的美国高收入纳税人缴纳了将近50%的联邦所得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并未真正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反而有“劫贫济富”之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高收入群体,而这些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出现了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由公开向隐蔽化发展,由相对集中向分散化发展的趋势,使得高收入群体收入隐性化现象普遍存在,从而使国家的职能部门对他们的实际收入难以掌握,导致一部分税源白白流失。  社会就业形式不规范,产生个人隐性收入的现象

8、。目前社会就业渠道多样化,人们在外多处兼职的现象很普遍。这主要表现在那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身上,例如广州的某一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的同时还负责几个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他缴纳个税的基数仅仅是在事务所任职的那部分有据可查的收入,对于这种在多处兼职取得的收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或者由于兼职人员在各处收入单独计算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征税,或者由于这些人员在各处的收入重复抵减法定扣除费用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