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11971
大小:3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06
《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9月27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市长葛红林2014年9月29日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幅度和时限等,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包括市、区(
2、市)县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三条(适用范围)市、区(市)县行政机关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及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监督,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基本原则)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精神,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原则。—7—第五条(组织实施)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机关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级行政
3、机关应当加强对区(市)县级行政机关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第六条(案例指导)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第七条(标准公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应当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第八条(标准制定)行政机关应当对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权分类分项制定自由裁量标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需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标准制定。第九条(制定主体)市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在本机关适用。区(市)县政府所属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市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自行制定。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
4、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所属行政机关可以不再制定,执行市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适用本系统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第十条(标准备案)市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应当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区(市)县政府所属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应当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或者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调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和本条前两款规定进行。第十一条(行政许可裁量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许可的规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应当制定自由裁量标准:—7—(一)对行政许可条件有选择性规定的,应当列出对应的
5、具体情形;(二)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可以选择的,应当列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方式;(三)对行政许可程序或者对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具体程序;(四)对作出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只有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具体情形的办理时限;(五)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自由裁量权,应当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第十二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规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应当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一)裁量标准应当划分三个以上裁量阶次。对同一违法行为设定了多种行政处罚的,从轻处罚适用于警告或较小数额的罚款,从重处罚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
6、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二)罚款数额标准应当划分为从轻、一般、从重。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确定。(三)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应当列出具体
7、适用情形。从轻、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处罚种类或幅度以内处罚。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处罚种类或幅度以下处罚。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轻或减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应当适用最低处罚额度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三条(行政强制裁量标准)—7—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强制的规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应当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一)对查封的涉案场所或者查封、扣押的设施和其他财物只有原则性规定的,应当作出明确界定;(二)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原则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