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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9
《性别平等教育法的时代意义及相关规范之性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九十五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教育訓練計畫(南區場次)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時代意義及相關規範之性質講者: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蘇滿麗*蘇滿麗私立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講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本文為靜宜大學第一屆法學學術研討會─校園法律問題研討會,「校園性侵害暨性騷擾之法律規範及處理程序」文字之騰稿再整理。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95年度上更(二)字第169號主文:原判決撤銷。林XX、林XX、李XX因過失致人於死,林XX處有期徒刑伍月、林XX處有期徒刑肆月、李XX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各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公訴意旨
2、是以:被告林XX係屏東縣高樹國中校長,被告林XX係該校總務主任,被告李XX則係該校庶務組長,3人均為執行教學業務之人,明知學校之建築物等硬體設備,應隨時予以監督、管理、檢查及修繕,以維護學生在校時之人身安全,詎料其等竟疏於注意,未為妥善之處理,使該校運動場旁臨近司令台之男生廁所,自民國(以下同)89年2月某日起,數月長期電燈不亮、電線外露且無開關,該廁所中間有1水箱損壞亦數月長期漏水,經常使廁所中間部位滿地水跡,而較偶爾、單純之地板水跡濕滑,上述3人於此項缺失未修繕完成前,亦未予以標示提醒學生注意,或暫予停用。嗣於同年4月20日上午11時42分許,適有該校3年2班學生葉永
3、鋕於上音樂課途中,尿急至該廁所小便,因該廁所光線不足,地上水跡反光較少,加以該生尿急,快步進入廁所,且四下無人,於右手拉下褲子拉鏈,重心稍為後傾,適行至該地水跡處,剎時毫無預警滑倒,頭部枕骨偏左部位直接猛力撞擊地板,致該生顱內撞擊處及對撞處大量出血,經送醫急救延至翌日即同月21日凌晨4時45分許,不治死亡,因認被告林XX、林XX、李XX3人涉有刑法第276條第2項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34九十五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教育訓練計畫(南區場次)一、前言二、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範的對象(一)適用的主體(二)類型(三)法條定義三、相關規範之特性(一)法律位階性(二)比例原
4、則(三)依法行政原則四、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案件處理流程(一)調查啟動(二)調查過程(三)調查結果五、結語一、前言「性別主流化」是1995年北京舉辦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中,與會者乃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將「性別主流化」作為行動策略,內容是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的主流。希望各種超國家組織、或企業、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每個立法、政策或計畫、方案的決定前,對於該項決定可能導致對於性別的影響分別進行分析、研究及影響評估工作。觀察我國關於「性別主流化」的各個政府組織所為的對應,大致可以列表如下:一、立法院二、行政院三、考試院1994「民法親屬編的修改」20042005年9
5、34九十五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教育訓練計畫(南區場次)1997「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家庭暴力防治法」2002「兩性工作平等法」2004「性別平等教育法」2005「性騷擾防治法」推動「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課程。2004通過政府各委員會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的政策。2005年7月通過各部會發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決議。月出版「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重要措施:設置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協調用人機關改善工作環境、取消性別限制、舉辦研討會檢討國家考試性別議題、檢討國家考試限制性別合理性並研議改進配套措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93年6月23日
6、公(發)布,順應「性別主流化」的國際趨勢,以法律明文課以學校必須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而制定之法律明文。二、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範的對象本文認為關於性騷擾、性侵害行為,是主觀上基於為謀求「性」的好處或是透過「性」的連結,對於他人卻造成了性的傷害,這樣所造成的危害行為,統稱為校園「性危害」行為。(一)適用的主體發生於校園的性危害事件,並非是皆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所適用,依該法第2條第5項明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另
7、民國94年3月30日公(發)布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9條本法第2條第5款所定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包括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本法第2條第5款之名詞定義如下:一、教師:指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護理教師、教 官及其他執行教學、研究或教育實習之人員。34九十五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教育訓練計畫(南區場次)二、職員:指前款教師以外,於學校執行行政事務或庶務之人員。三、學生:指在學或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二)類型若將校園內所會發生的性危害區分類型化,本文以二型態區分為以下:1以行為主體為區分(1)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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