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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吉木萨尔县2014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2014年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带家公寓工程工程地址吉木萨尔县城南路建筑面积13940.34m结构形式剪力墙建设单位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新疆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监理单位甘肃华研
2、水电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壹级质监单位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合同范围土筑、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性质新建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4日公司安监站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终身承诺和标牌制度、全面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二、工作目标希望通过2年的治理行动,增强我施工企业自控力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使我公司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
3、行为。通过对质量问题防止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这2年重点抓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希望做到质量问题零发生。另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发挥本公司二级企业带头作用,促进我公司在建筑领域快速发展,提高本公司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我公司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我公司成立安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我公司成立安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2014年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作的开展、协调、指导、和监察工作、组长:李程(企业总经理)副组长:李宏伟(企业副总经理)于铁正(质检科科长)张庆宇(技术负责人)朱国华(安全科科长)成员:
4、杨威(项目经理)宋凯(项目副经理)霍延武(技术负责人)四、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本公司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落实并宣导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24号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并签订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坚决实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公司承建项目工程开工前,公司与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跟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按要求设置永久性竣工标牌,载明各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
5、经理责任。公司在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工程项目经理切实实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如工程项目经理未落实到位,公司则考虑先警告、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做开除处理,不予聘请。4、监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我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5、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履职不到位的,公司参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更换他人,并及时对外公开公布处罚信息
6、。(二)严厉坚决打击公司承建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1、在建工程项目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司管理小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工程项目经理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立即对相关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并基于经济处罚。采取对违规的项目经理不准参加招投标、不得担任公司承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管理措施。2、开展全面检查。公司管理小组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每月全面检查,检查项目经理有无违法发包行为,坚决杜绝公司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或个人挂靠行为。并在这里特别申明并自觉抵制。3
7、、按照自治区、自治州要求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和今后抓好质量和安全的重点目标,按要求每个月管理小组对公司承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再总结。并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切实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素质1、进一步落实本公司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进一步落实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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