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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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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中国工资谈判制度的反思与改进任小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经济管理论文)系,北京)摘要:我国工资谈判的制度意义与实际功能的背离已经成为事关劳资关系和谐的根本问题。面对日趋紧张的劳资关系,中国的工资谈判制度应从制度意义回归功能意义,这就需要加强制度的改进。就现阶段而言,制度改进的重点应放在国家主导下的“制度救济”,但就长远的趋势而言,我国工资谈判制度改进方向应为:建构与国情特征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调整范式,建立和完善与国情特征相适应的工资谈判制度,赋予工人(工会)在工资谈判中适度行使压力机制的权利。关键词:工资谈判;分配制度;劳资关系;制度救济;压力机制逾三
2、十年的改革开放成就了中国的“经济奇迹”,但与之相伴的是社会问题不断累积。作为社会基本关系之一的劳资关系,其风险与冲突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2010年,深圳富士康集团员工13跳、河南省平顶山纺织集团职工维权以及广东南海本田工人罢工等事件,使中国的劳资关系开始显现“血腥”和“暴力”的特征。如果再追溯到2009年以“吉林通钢”和“河南林钢”为代表的国企改制事件,可以认为,工人的权利诉求将有可能从单纯的经济利益向其他方面演变,因经济利益诱发的劳资冲突面临失范的危险。和以往处置类似事件所不同的是,中国政府在确保劳资冲突“可控”的前提下,开始主动寻求从“源头”上消解
3、可能诱致冲突的制度化措施,加强工资谈判的制度化建设、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①和鼓励工会在劳资冲突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等正是这些行为的具体表现。已有理论分析和现实观察的结论表明,以工资为核心的收入分配问题仍然是劳资关系的核心。工资谈判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或者地区劳资共决工资合约的重要制度,在中国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由于国情特征下的制度设计路径,制度意义与实际功能出现了较大的背离,特别是在事关劳动者收入增加、差距缩小以及体面劳动等方面,如何建构与国情特征相适应的工资谈判制度已经成为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课题。基于上述考量,笔者将工资谈判纳入收入分配的视角进行讨论,系统分析
4、了影响工资谈判制度发挥作用的相关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探究性地就有效彰显工资谈判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消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功能提出改进建议。一、分配失衡是诱发中国劳资冲突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成就斐然。人均GDP增长了倍,人均工资增长了倍,财政收入增长了倍;2003年,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2008年,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相应地,中国工人人均工资绝对数也增加很快,但和其他主体的收入增速比较,分配失衡特征明显,并可能诱发以下四个方面的后果:(一)“藏富于国、藏富于资”的分配路径使劳动者的收入明显偏低并从根本上可能迟滞中国经济
5、的可持续发展就表1的情况来看,2000—2008年,政府财政收入年均增幅为%,企业利润年均增幅为%,职工工资总额年均增幅为%,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幅为%。同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而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只有%。这说明,在宏观的分配层面,职工收入的增速偏低,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得并不充分,“藏富于国、藏富于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完善的市场规则使得政府偏好拥有更多的财力以彰显其社会资源的控制力,而这也是所谓“北京共识”的由来②关于中国工资谈判制度的反思与改进任小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经济管理论文)系,北京)摘要:我国工资谈
6、判的制度意义与实际功能的背离已经成为事关劳资关系和谐的根本问题。面对日趋紧张的劳资关系,中国的工资谈判制度应从制度意义回归功能意义,这就需要加强制度的改进。就现阶段而言,制度改进的重点应放在国家主导下的“制度救济”,但就长远的趋势而言,我国工资谈判制度改进方向应为:建构与国情特征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调整范式,建立和完善与国情特征相适应的工资谈判制度,赋予工人(工会)在工资谈判中适度行使压力机制的权利。关键词:工资谈判;分配制度;劳资关系;制度救济;压力机制逾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成就了中国的“经济奇迹”,但与之相伴的是社会问题不断累积。作为社会基本关系之一的劳资关系,其
7、风险与冲突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2010年,深圳富士康集团员工13跳、河南省平顶山纺织集团职工维权以及广东南海本田工人罢工等事件,使中国的劳资关系开始显现“血腥”和“暴力”的特征。如果再追溯到2009年以“吉林通钢”和“河南林钢”为代表的国企改制事件,可以认为,工人的权利诉求将有可能从单纯的经济利益向其他方面演变,因经济利益诱发的劳资冲突面临失范的危险。和以往处置类似事件所不同的是,中国政府在确保劳资冲突“可控”的前提下,开始主动寻求从“源头”上消解可能诱致冲突的制度化措施,加强工资谈判的制度化建设、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①和鼓励工会在劳资冲突中发挥更加重
8、要的作用等正是这些行为的具体表现。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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