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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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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子思想批判》第二章关于《黄帝经》 第一节 关于《黄帝经》产生时代的判断 中国的古典哲学思想理论,在以图案性卦画为载体进行历史传承,跨越了无文字历史上漫长的时空,到有文字之后的历史上,人们一方面给图案性卦画注以文字,以方便学习、理解、记忆,形成了历史上《连山》、《归藏》以图案画为主、文字注释为辅的独特哲学经典。同时,伴随着文字的普遍使用,也开始有了以纯文字写成的哲学书籍。由于中国古典哲学在历史上被称之为“道”,对哲学家呼之以“道”家,那么,对于这些历史上又出现的、以纯文字写成的传“道”之书,为与《易》经有别,也就应该称之为“道书”
2、了。 按着史籍记载,在先秦历史上已有《黄帝经》、《阴符经》、《黄帝铭》、《力牧》、《容成子》、《老子》、《庄子》等不同的道书传世。这类哲学书籍的出现,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无疑,此种新哲学著作的出现,在人们学哲学上就比读《易》经要容易理解得多。易读、易解,其对于民族思想所产生的历史影响就大。 依史籍之载,中国先秦的道书由两个时期所产生:一个是五帝时期,这一历史时期产生的道书最多。例如《黄帝经》、《黄帝铭》、《阴符经》、《力牧》、《容成子》、《黄帝泰素》等等;另一个就是春秋、战国时期,此一时期之道书如《老子》、《庄子》等。由于后人不知道为什
3、么夏、商两代没有哲学著作产生的原因,因而也就将黄帝时期的哲学著作认定为春秋战国之际的人“伪托”①为黄帝、力牧、容成的著作。事实上,此种说法没有举出任何历史依据,只是一种主观凭空的怀疑之辞。汉以来,在图书分类上,也是很不准确的。例如班固就把哲学著作分成了甚么“道家”与“阴阳家”之著。当然,这些书中的绝大部分,我们恐怕是永远都难以见到了。见不到,不能研究,也就不能凭空去谈论。 1973年,历史上曾失传两千年左右的《黄帝经》又重见天日,感谢出版部门印刷出版了此书,使我们得到了阅读和研究的机会,因而对它也就有了比较深刻的历史认识。所以,我们就能够
4、对《黄帝经》进行较为细致一点的研究与探讨了。 《黄帝经》中,包括了《经法》、《十六经》、《称经》、《道原经》四篇。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都认为,这可能就是《汉书·艺文志》里所记载的《黄帝四经》四篇。对于其产生的历史时期及作者,学者们的认识并不一致:有的倾向于轩辕黄帝所著;也有的认为是春秋战国之际的作品;还有的人认为是西汉时期的“托名之作”,是对诸子百家道学理论著作的一个综合性归纳的……我依据自己结合黄帝史事、地名,《易》经,《山海经》,以及甲骨文的综合性研究,认为确系五帝时期的著作,具体理由如下: 一、《黄帝经》中有春秋战国诸子根本未谈及的哲
5、学观点自春秋以来直至秦统一中国,“百家争鸣”,学者之说都各执一端,从未有过能贯通百家为一体的学术著作问世,也未见过有此说的任何记载。只有秦之吕不韦所搞的《吕氏春秋》是综合百家之言而为一书者,但其不仅取自何书都有痕迹可寻,——————————① 班固:《汉书·艺文志》。 而且其思想明显存有不一致之处,而《黄帝经》则不仅不存在这类问题,而且结构严谨,行文流畅,语言风格一致,一气呵成,显然不是某些学者所猜测的什么“综合春秋百家之言”类。这个道理也极其简明:举凡后人总结前人之说,多为前人有其说,后者才有其观点综合的体现,而不会大量出现“前
6、人”根本未提及、根本不理解的学术观点。例如,《黄帝经》认为治理国家必须以道学理论为指导,用以处理社会各种关系,使之得到阴阳平衡、互依、互动、互补的一个度上,由此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这就是“道生法”、执道治国的理论。因此,将执政治国者,称之为“执道者”。而此种观点春秋以来不见,更未见到诸子之说有任何著作中谈到“以道立法”、将治国者称为“执道者”的。 《黄帝经》阐明一切法律和道德,都必须依“道理”而行制定,是历史上提出最早的法哲学理论。其论曰:“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
7、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①在《十六经》中又讲“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者互为补充、互为根本的辨证统一关系:“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这些论述,将德治与法治阴阳互动、互补、互依、互存、互为己根的辨证关系说透了,也更将法律和道德之根都是依据客观自然规律说明白了。因此,法律与道德的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就有了哲学理论上的依据。——————————① 《黄帝经·经法·道法》。 然而,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之说中,则不见有人对以道立法、
8、以道建立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的论述,甚至对于法律与社会道德的互引、互动、互补、互存、互依、互根关系都根本不了解:有强调必须依法治国的,有强调以德治国的,争吵不休。战国之际,梁(魏)惠王同尉缭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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