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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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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对日外交斗争的战略反思 正当海峡两岸政府及民间相继庆祝抗日战争胜利六十五周年之际,日本政府悍然挑起了“9·7钓鱼岛事件”,再度引爆了这个存在于中日两国之间的“定时炸弹”。而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历史渊源,在今天已经无须赘述。此次事件的关键热点,在于日方不仅如以往般扣留中方渔船渔民,还首次企图引用“国内法”及启动“司法程序”逮捕、起诉中方船长,国土交通大臣前原诚司更首度指称日本与中国在东海“不存在任何领土问题”,意即钓鱼岛已是日本毫无争议的“固有领土”。日本政府此番“史无前例”的举动与表
2、态,显示日方对于钓鱼岛已由过去的模糊战略及实际控制,冒进为明白的“官方宣示”及刚性的“法理领有”,此举无疑意味着日本对中国领土领海进行赤裸裸的侵略与霸占,亦彻底粉碎了中日两国在钓岛争端方面的战略回旋空间。 目前,在中方持续加强的政治及民意压力下,日方不得不放还被其非法扣留的14名中国渔民和渔船,但仍然“依法”扣押中方船长。然而,即使日方在“10天拘押期满”后终于释放中方船长,是否就意味着中国在此次钓岛事件中“大获全胜”?或者中方是否就此“鸣金收兵”而重新谋求与日方“发展战略互惠关系”?凤凰卫
3、视时事评论员邱震海历来主张“理性应对中日冲突”,但他在评论此次事件时不得不承认“日本没有诚意理性解决钓鱼岛问题”,同时亦指出“中日有关钓鱼岛主权问题已发生质变”,而成为一个“敏感的战略议题”。 笔者认为,在当前美国刻意制造东亚紧张局势、强力压制中国国力发展的背景下,日本此次“钓岛法理化”行径不仅意在“合法占据”钓鱼岛主权及其周边资源,其背后还隐藏着更大的野心与图谋。因为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架上,如果日本能够越过琉球海沟占据钓鱼岛,自然为其所主张的东海“日中中间线”争得法理地位,也就打破了中国方面以
4、东海大陆架划分中日经济专属区的法理依据,日方就此“合理合法”地从中方夺得一半的东海权益。另一方面,钓鱼岛归属台湾省宜兰县行政管辖,而美国及日本右翼势力根据所谓《旧金山和约》及《台日和约》片面炮制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如果钓鱼岛成为日本的“合法领土”,这就为未来日本介入台湾事务乃至干涉两岸统一埋下“伏笔”。尤为严峻的是,日本针对钓鱼岛主权争端所采取的“实际控制—模糊争议—合法占据”此一渐进型侵略模式一旦成立,则目前与中国存在领土主权争议的有关国家势必效尤,甚至以之反驳中国的主权要求,被韩国侵占的苏岩礁以及
5、被越南、菲律宾等国侵占的南海诸岛也将相继成为“合法事实”,从而形成严重冲击中国领土主权及中共执政合法性的“骨牌效应”。不久前,中国政府将南海列为国家“核心利益”的宣示,更将沦为一句笑话。 鉴于上述分析,此次钓鱼岛事件已经成为中日关系史上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外交事件,将对今后的中日政治走向以及东亚安全形势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更对涉及中国国家安全及发展战略的多个政策层面提出了强力挑战。在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从钓岛争端所反映出来的、存在于中国安全战略及对日外交中的各种深层问题。 其一,战争与和
6、平的常识问题。众所周知,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方面坚持奉行“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的战略判断,除1988年较为果断地夺回数个南沙岛礁外,在处理所有领土争端或边界冲突时,基本是通过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为指导方针的外交谈判(亦即和平手段)来予以应对。经过二十多年的历史实践,从今天的现状看来,“和平谈判”与“外交抗议”的效果可谓事与愿违、适得其反,有关各国纷纷以中方的“和平发展”作为它们侵占中国领土领海的“战略机遇期”,得寸进尺地大肆侵蚀中国领土主权及掠夺中国海陆资源。如日本这个“先进国家”,已经“先进”
7、到了“合法占据”的最后冲刺阶段。有句古话叫做“君子可欺之以方”,意指君子因固守规矩反被那些不守规矩的小人所欺负,中国自己单方面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在遭受外国侵略时是选择战争还是维持和平?这当然是任何一个国家最为根本的重大国策,亦是涉及国家兴衰存亡的重大命题,但事实上又是一个简单明了的常识问题。战争的性质有正义与非正义、侵略与反侵略的区别,侵略行为属于非正义战争,反侵略行为则属于正义战争,这个判断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但在今天的中国,“和平高于一切”(亦即‘稳定压倒一切’)
8、的实际政策使得这个常识判断变得模糊不清、混沌不明,以致提倡打击侵略的爱国者反被诬蔑为“破坏和平”的“爱国贼”;而在国际上,中国政府一旦在某个方面采取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立场,就会被西方国家指责为“国际安全”的“威胁者”。 《联合国宪章》在“宗旨及原则”一章里明文规定,“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这似乎就是那些“和平理论”的法理依据,但此处的“国际争端”其实只是一个泛指,它包括由政治、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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