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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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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悠然人生意外险让您一生“悠哉游哉”悠然人生意外险让您一生“悠哉游哉” 一、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1、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2、保险期间:最高至65周岁 3、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每1000元保额为元人民币 4、责任: A、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C、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
2、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D、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在给付后次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E、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二、附加悠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 1、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2、保险期间:最高至65周岁 3、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30天-17岁)每1000元保
3、额为15元人民币 (18岁-65岁)每1000元保额为10元人民币 4、责任: A、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于在一次事故中发生的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的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补偿。 B、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到保险期间届满时,必要的门(急)诊或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第一项所列的保险责任,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 C、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在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均按以上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
4、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附加悠然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2、保险期间:最高至65周岁 3、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30天-17岁)每天10元住院补贴金额为12元人民币 (18岁-65岁)每天10元住院补贴金额为8元人民币 4、责任: A、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 B、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第一款所列保险责任。 C、无论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是否延续只保险期间届满
5、后,因同一次意外伤害而住院的,最好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四、参考组合 10万意外伤害+1万意外医疗+10份住院补贴 保费合计:(30天-17岁)410元 (18岁-65岁)320元 责任: 1、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额10万 2、意外住院医疗保额1万(100%比例报销) 3、意外住院补贴100元/天 可单独投保,无免陪额,适合所有人群投保。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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