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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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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保监会:个人允许带病投保保险金额最低20万 保监会发布管理办法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保险金额最低20万元医保简单赔付率最低80% 个人税优健康险【新闻】保监会:个人允许带病投保保险金额最低20万 保监会发布管理办法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保险金额最低20万元医保简单赔付率最低80% 个人税优健康险可“带病投保” 法制晚报讯采取万能险方式、允许“带病投保”、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0万元、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昨日,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这意味着,作为又一重医疗保障,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很快就会出现在百姓生活中。 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简单来说,投保人购买这类产品后,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价格为自己又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 《办法》明确,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
3、费用支出。 对于采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形式,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国家出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初衷,是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上的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选择万能险的形式,是出于市场化的考虑,是考虑到购买产品的积极性。” 袁序成表示,对于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的试点要继续推进,尽快签出第一单。 此外,袁序成还强调,根据试点情况,《暂行办法》也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在试点过程中,如果产品设计原则和消费者需求有差距,会根据消费者需求来实时调整完善产品设计。” 此外,记者从证监会了解到,作
4、为全行业统一信息平台,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的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目前正在搭建中。 亮点1允许“带病投保”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目前,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因此,个人税优健康险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亮点2保险金额最低20万 《办法》规定,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
5、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对于保险金额,《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适当降低保险金额。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亮点3一年2400元额度 《办法》明确,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 2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记者按照个人起征点3500元加上200元计算,如果
6、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超过2400元,每个月个税起征点为3700元。 保监会测算数据显示,以某两款健康险产品为例,30岁50万元保额20年缴费20年保障的重疾保险,基本上缴费都低于2400元。 背景新闻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5月12日,商业健康险税优相关细则落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
7、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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