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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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宁波养老和医疗保险五年夜新政策内容是·湖南试点农平易近工参加养老保险或笼罩·广州农转居人员根本养老金人均涨10%·用人单位和小我若何参加养老保险  第一条为保障城乡居平易近老年根本生涯,加快树立笼罩城乡居平易近的养老保障系统,增进社会折衷稳固,依据《中华国平易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09〕124号)、《印发广东

2、省城镇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1〕127号)等有关规定,联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相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前提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平易近和农村居平易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社会兼顾与小我账户相联合的模式,实施县级兼顾;遵守“保根本、广笼罩、有弹性、可连续”、权力与责任相对应、公平与效力相联合的原则;采用小我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相联合的筹资方法。  第四条各级国平易近政府必需包管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和待遇给付。城

3、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收益和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第五条各级国平易近政府将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社会成长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部分负责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治理工作;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养老待遇的审定与支付、小我账户治理等工作。  各级财务部分负责编制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补助资金和营业经办经费的年度预算,并做好上级财务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  各镇(街道做事处)国平易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扬发动和参保工作。  第二章基金的筹

4、集  第六条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城乡居平易近小我缴费;  (二)集体补助;  (三)中心、省、市、县各级财务补助;  (四)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利钱;  (五)其他收入。  第七条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养老保险费以国平易近币情势缴纳。参保人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邮政储蓄银行申报缴纳,缴费方法原则上应按年缴费,也可以按月、季、半年缴费。  第八条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施小我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的方法筹集。  (一)小我缴费。参加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平易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5、设为每人每月10元、20元、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75元、80元、85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个中一个档次缴费。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依据经济成长和城乡居平易近民均可安排收入增加等情况应时调剂。  (二)集体补助。有前提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可对所属成员参加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赐与补助,具体补助数额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评论辩论决议。  (三)政府补助。各级财务对参保人缴费赐与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省、市、县(市、区)财务各补助10元。  政府补助视往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调剂。  第九条退伍军人还乡

6、后参加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的,若其服役时期参加了军人养老保险的,应做好与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的连接,军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归并盘算,军人养老保险小我账户计入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小我账户,并按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连续缴费;若其服役时期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其军龄由当地平易近政部分认定,经当地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财务部分审核后,到其领取养老待遇时,其服兵役年限按兼顾地区规定的标准为其缴纳,最多不跨越15年。  第十条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艰难群体,由兼顾地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最多不跨越15年。  第三章养

7、老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已参加城乡居平易近社会养老保险、未按期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平易近,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本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按期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居平易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  (二)在各县(市、区)实施新农保试点时年满60周岁,未按期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居平易近,可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但其相符前提户籍在同一村平易近小组的子女(含外出打工者,不含外嫁女)必需参保并连续缴费。  对相符(一)、(二)前提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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