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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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大学文件 中大人字〔2009〕7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考核指标体系                                     中南大学                二○○九年一月八日主题词:升华育英计划 条例 通知                            11――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2、           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南大学“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订本条例。第二条实施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遵循平等竞争、重点培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优秀青年教师培养,使之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第三条“计划”根据申请者所具备的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按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择优资助。“计划”着重资助学科(团队)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潜力优良、科研实力强劲的优秀青年教师,实施学科(团队)带头人

3、指导制。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2.11――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在教学、科研及临床医疗一线,业务水平高,具有扎实的基础及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培养潜力大。1.申报当年1月1日止,人文社会学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它学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第五条近5年内,理、工、医科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SCI不少于

4、2篇,且1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重要期刊上(国际权威、重要期刊目录在人事处网页上可自行下载);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CSSCI收录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或者2篇须发表在国内一级期刊上(国内权威期刊、一级期刊目录在人事处网页上可自行下载)。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医科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近3年发表的论文中,有1篇及以上论文的收录期刊影响因子(IF值)高于申报单位近

5、3年发表论文所收录期刊的最高影响因子;2.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3.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或主持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及以上;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6名;  5.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的前4名,或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的前2名;6.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7.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11――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申报评审工

6、作原则上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进行。第七条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书一式十五份交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第八条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表现、申请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可行性、申请资助金额及用途等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人事处。第九条人事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材料及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申请人进行答辩。召开评审会时,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审,申请人获得超过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方为拟定资助对象。

7、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校务会议审批通过,公布“计划”入选人名单。第十条“计划”入选人与学校签订资助合同书,启动相应项目。第四章经费资助及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对“计划”入选人提供科研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理工医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第十二条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50%,其余部分根据“计划”入选人中期考核情况拨付,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拨付。第十三条“计划”入选人所获得的资助经费由本人掌握使用,只能用于科学研究,不得移作他用;11――用本资助金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等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按国家及学校有

8、关政策规定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委托人事处对资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使用不当者,学校有权追回其部分或全部资助金。第十五条学校对“计划”入选人取得的科研成果享有知识产权。“计划”入选人在国内外发表有关论著、申请专利等,著作权人或专利申请人必须为中南大学。资助金获得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属产品并取得经济效益,或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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