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914938
大小:3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15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学实施条例(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学实施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学生转学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组织领导第一条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学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主要负责,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室)等其他职能部门参与管理与监督。第二章转学原则第二条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录取学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
2、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本人就近照顾的。第三条转学应在录取专业相同层次、相同录取批次的高校之间进行,原则上需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第四条因家庭发生变故或水土不服需转学的,原则上只能转回生源地高校。第五条不予转学的情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3.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
3、殊招生形式录取的;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7.跨学科门类的;8.应予退学的;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三章办理时间和程序第六条转出程序办理。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转出手续:1.学期开学初学生本人提出转学申请,上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分别审批。2.申请转出我校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温州大学转学申请表(一式3份)(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省内一式4份,省外一式5份
4、)(3)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含录取分数)并加盖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印章(4)学生在校期间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5)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并加盖学生处印章(6)转学理由证明材料:因患病转学的学生,应提供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需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并加盖学校医务室印章,证明学生所患疾病在本市无法治疗,只能在接收学校所在地医院方能治疗。因家庭确有特殊困难需由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等而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转学学生,需提供特殊困难情况说明,由学院及学生处证明学生情况属实且我校无法解决学生困难。第七条转入程序办理。拟转入我校学生按以下转入程序办理转入手续:1.我校定于学期开学
5、初办理学生转入就读事宜。在接到对方学校转学的函件后,我校即启动学生转入的审批工作,对照本校教学条件及培养要求,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对方学校转学的函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省内一式4份,省外一式5份)(2)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含录取分数)并加盖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印章(3)学生在校期间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4)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并加盖学生处印章(5)转学理由证明材料(6)转出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第四章转学审批和信息公示第八条对申请转出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需仔细核实转学
6、条件与理由,并严格审核佐证材料的真实性,确属患病或者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交学校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审。第九条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学校教务处根据当年高考情况、当前学习状况等信息,核实学生是否具备转入本校拟转入专业资格。若情况属实,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报拟转入学院,学院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的转入申请,并将如实记有转入学生名单和表决情况的会议纪要书面报教务处。第十条学校教务处将所有转入、转出的学生情况汇总后报转学管理工作领导组复核审议,审议完成后,教务处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
7、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线,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将终止转学审批手续办理。如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将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十一条学校会议通过后,教务处正式行文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教育厅公布备案结果后,转入学生方可在我校办理就读手续。对于转出的学生,教务处负责将该生的相关材料及我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由教务处出具)寄送至拟转入学校。如为跨省转出,我校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转入学校的同时,发文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