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909985
大小:3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5-15
《民事诉讼法——论回避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民事诉讼法论文民事诉讼法——论回避制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姓名:学号:1指导教师:时间:2011年12月4日民事诉讼法——论回避制度摘要:民亊诉讼回避制度作为程序公:1卜:这个宏观课题的重要内在要求,足实现诉讼整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此制度引起人多数法制发达国家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回避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律对艽规走得越明确实爪、越科学合理,就越能保障和体现诉讼程序的公正和诉讼结果的公正。似是,我国理论界并没有对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予以足够的关注,实务界也常常忽视这种保障形式公正的重要制度。鉴于我国民事诉讼M避制度的
2、立法缺陷与诉讼程序公正性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在没有完善立法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月31日出台了《关于审判人贝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M避制度,但仍未能彻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关键词:民事诉讼[H]避;诉讼价值;
3、Hl避程序设置一、回避制度的概述(•一)、回避制度的概念及分类1、回避制度的概念:回避的本意是“避忌、躲避”回避制度广义上是指对特定主体仟职与公务活动予以一定限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它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情况。民事诉讼M避制度是M避制度的一个分支,我围民事诉讼法学者对民事诉讼I叫避制度的定
4、义,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足“屯判人员具有法定的情形,必须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足指法律规定禁止市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一•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与案件荇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退出该案件中理的原则和制度。2、回避制度的分类在学理上按不冋的标准,M避被分成不同的种类。(1)、白行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自己具冇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2)、中请丨叫避,是指当事及真法定代理人,认为木案的口1法人员及其他人员具有法定成当丨叫
5、避的情形,向有关机关提出中请,要求该人员不得参加木案诉讼活动;(3)、指令回避,足指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发现相关人员具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其本人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的申请,且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时,该机关依法H接要求该人员丨n
6、避的制度。指令M避是对自行H避和屮请丨叫避的必要补充。按回避理由的不同,可分为有因回避和无因回避。有因回避,是指诉讼双方向有关机关提出回避申请的同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由有权机关或个人帘杏后予以决定;(2)、无因回避,足指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无须作任何理由的说明,被申请的人就应回避。无因回避-般适用于陪市员的回
7、避,且各国对其适用的次数都有所限制。如在美国,对阽审员提起无因回避无须任何理由,仅因律师昀陪审员问一个具体问题时不喜欢陪审员脸上的表情,或因为陪审员似乎对自己的责仟感到厌烦和烦恼等。各般都限制了无因丨口丨避的提起次数,并由法律规定依据被告人被控行为的性质而耔所差异。从我围现行法律对回避制度的规定来看,应当都属于有因回避。另外,按回避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帘判人员的回避、检察人w的回避、律师的回避、法院的回避等等;按回避对象职责的不同,NJ'分为裁判人员的[Hi避、非裁判人员的[H]避;按表达方式的不冋,可分为口头iHl避与书面Ini避等。(二)、
8、回避制度的价值1、回避制度体现公正价伹现代司法的-个敁著特点是要求司法接近正义,在西方M家“获得正义被视为一种先于国家存在的&然权利,而自然权利只要求国家小•允许他人侵犯这些权利,并未要求国家通过积极行为加以保护。”接近正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而,一足诉讼的进行应是快速的,“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二是诉讼之过程和结果应是公正的。“实体公正可以从两种总义上理解:一足指立法者对人们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分配,这足实体一般公正;二足指司法者根据实体一般公正的要求,通过在诉讼中行使的由载量权而达到公正的裁判结果,这是实体个別公正”。实体个別公
9、正必须是法官经由诉讼作山裁判而达成,因而表现为裁判结果的公正或“结果公正”。而程序正义则足与实体正义密切相关、不讨分割的,程序的本质特点既不足形式性也+是实质性,而足过程性和交涉性,因此程序正义本质上是一种“过程价值”,它主体现于程序的运作过程中,是评价程序本身正义与否的价值标准。实体公正即诉讼的胜负结果符合实体法。现代审判制度的特征之一是“法院审判提供了一个使双方责仟得到最终和权威性解决的机会”。这表明,“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己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木要求,也使法院审判在诉讼中居中心地位。这就必然要求中立的第三方来作裁判,“作为当事人纠纷的第三方
10、,即裁判者本人必须足与纠纷双方没有利害关系的,否则必定足危险的。”案件的帘理最主要的足依靠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能证明案件亊实的证据。由于证据足过去存在的,是不可能重现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