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合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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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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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机构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职责与分工4第三章准入条件及程序6第四章授信额度与责任分担11第五章保证金管理12第六章担保信息管理13第七章日常监测管理14第八章风险控制与处置15第九章附则18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与专业担保机构的合作与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业务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担保机构指与本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专门从事各类融资担保及其他担保业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或互助性担保机构。包括总行合作的担保机构和支行(含总行营业部、

2、小企业贷款中心,下同)合作的担保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第三方在本行办理贷款、承兑、保函或其他业务提供的担保。分为综合担保业务、专项担保业务、三农担保业务。综合担保业务是指为各类客户在本行办理贷款、承兑、保函等业务提供的担保。专项担保业务是指仅在特定支行为客户办理汽车按揭贷款、工程机械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以及其他特定范围内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三农类担保业务是指仅限于为三农客户在本支行办理贷款、承兑、保函等业务提供的担保。第四条本行与合作的担保机构合作遵循“统筹管理、严格准入、额度授信、分级管理、持续监控、严控风险”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一条

3、支行合作的担保机构只能办理支行权限内的担保业务,总行合作的担保机构可以办理全行的担保业务。第一章职责与分工第二条总行合规管理部作为本行专业担保机构合作的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担保机构合作管理制度;(二)负责总行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调查、授信额度的测算;(三)负责支行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审查、授信额度的核定,以及担保请示事项的批复;(四)负责总行合作担保机构的合作谈判;(五)负责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六)负责总行合作担保机构的日常监测及退出管理;负责对支行合作担保机构管理的指导工作;(七)负责总行合作担保机构担保风险分类的担保初分工作;负责报告和传导重

4、大担保风险信息项;(八)配合协助不良担保业务的处置;(九)要求的其它职责。第三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总行合作担保机构担保风险分类的认定工作及担保业务的检查。第四条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担保机构合作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支行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调查、授信额度的测算及上报工作;(二)负责商谈担保合作事宜国;负责合作协议的签订;负责担保合作条件的落实与日常监测管理工作;(三)负责担保机构风险分类的担保分析工作;(四)负责担保机构信息上报工作。(五)要求的其它职责。第一条保证金开户行须承担并严格履行保证金管理职责,规范操作行为,做到管理有序、真实有效。主要职责包括

5、:(一)负责保证金帐户的开户管理;(二)负责保证金存入、划转、解付等日常工作;(三)建立保证金监管台帐;(四)负责与贷款行、担保机构工作和信息衔接;(五)按要求向总行合规管理部定期报送保证金信息,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六)要求的其它职责。第二条贷款机构的职责:(一)承办担保机构具体担保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二)负责与担保机构具体担保事宜的衔接和协商;(一)负责反担保措施和XX商业银行保证合同的签订工作;(二)配合做好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三)负责具体担保业务的发生后的监管工作、风险信息反馈及报告、风险控制和化解措施的落实等;(四)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

6、项。第一章准入条件及程序第一条与本行合作的专业担保机构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取得担保业务资格,并以融资类担保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标准:综合担保机构,与总行合作的不低于1亿元,与支行合作不低于5000万元;从事专项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三农担保业务担保机构不低于1000万元。且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70%;(三)担保记录良好,无逃、废担保责任的行为;(四)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完善,资本金运用合理,经营效益较好;(五)能按本行要求提供财务报

7、表及相关信息;(六)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条不得与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机构开展担保合作:(一)未经总行批准的;(一)注册地在XX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二)担保机构的分公司;(三)注册资金未按要求到位的;(四)其他不宜合作的情形。第一条主城九区辖内支行除专项担保业务外,只能与总行选定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确因特定业务需另行选择担保机构的,须报经总行批准同意。其他支行除总行选定的担保机构外,仅可选定在本县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担保机构并报总行批准后开展担保合作。第二条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实行审批制。各支行与总行选定范围外的担保机构开展担保合作,须报总行批准。未

8、经总行批准同意,各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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